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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池成杀人凶器的警示意义

http://www.dffy.com 2005-8-20 21:22:54 作者:王学进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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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都市快报》7月27日报道,浙江东阳下社姆村是个只有百来户人口的小村,村中没有自来水,村民靠40来口井解决饮水困难。自进入7月后,村民再也不敢饮用井水了,因为有7户人家竟从井底抽上废旧电池和炭芯,且有村民饮用了这些有毒井水后出现了中毒现象。目前,警方对此事件正以涉嫌蓄意投毒而抓紧侦查。据称,用废电池作为杀人凶器在全国还是首例。
    废电池含有汞、铅、镉、铬、镍、锰等重金属和酸、碱等电解质溶液,一旦进入人体,会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肾脏和骨骼,有的还能致癌。一旦废电池被坏人拿来作为凶器,后果不堪设想。
    中国是个电池高产高销的国家,但也是一个废旧电池管理无序的国家。虽有一部《固定废弃物防治法》,但没有对电池回收制定详尽的细则,更没有相应的奖励、惩罚措施,一直放任废电池对环境的危害。
    从去年4月间上海召开的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控制与管理高级研讨会上传出消息,近几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市场快速发展,2003年产量达到175万辆,社会保有量超过400万辆。每天看到大街上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驶过,我总要担忧地想:这么多的废电池怎么处理?
    国家应该尽快出台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政策,建立一套完善的废电池回收体系。在制定政策时,可以借鉴外国经验,如像美国那样,三管齐下,形成回收利用一条龙服务的产业链;或者借鉴德国经验,实施废旧电池管理法规,要求消费者将使用完的干电池、纽扣电池等各种类型的电池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回收,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收废旧电池,并转送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即消费者购买每节电池中含有15马克的押金,当消费者拿旧电池来换时,价格中可以自动扣除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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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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