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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周法治热点(2004年4月5日-4月11日)第三十七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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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4-4-11 22:38:50 作者:李富金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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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法治热点,记录今天的中国法治史。每周法治热点由东方法眼原创首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4月6日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偷税罪判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人民币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被告人靖军有期徒刑3年。法院审理查明,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纳税义务人,于1996年至2001年期间,违反税收征管规定,偷逃各种税款共计人民币6679069.6元。被告人靖军于1996年9月至2001年在被告单位任总经理的职务,主管财务工作,对任职期间单位实施的偷税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在1997年、1998年、2000年拍摄电视连续剧《逃之恋》《皇嫂田桂花》过程中,将已代扣的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共计人民币418574.43元隐瞒,不予代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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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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