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法眼观察 >> 热点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每周法治热点(2004年8月2日-8月8日)第五十四期

http://www.dffy.com 2004-8-8 20:44:23 作者:李富金 来源:东方法眼

    绿  

  每周法治热点,记录今天的中国法治史。每周法治热点由东方法眼原创首发。
  安徽阜阳首例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奶粉案宣判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26328
  8月5日上午,安徽省阜阳市首例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奶粉案在临泉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新道因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无。法院查明,2003年9月间,被告人车新道接收了批发商李明高(另案处理)运送的,标名为浙江省嵊州市天哺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童”牌I段、2段、3段婴幼儿奶粉各一箱,共计60袋。单价每袋6元。出生于2003年8月10日的被害人甜甜的家人先后从被告人李新道处购“圣童”牌奶粉40袋喂养,致其严重营养不良,同年12月28日死亡。

  《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将出台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26615
  为了正确审理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行中违法侵权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确保当事人能够更加快捷地申请国家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将出台《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今年十月一日起施行。《规定》所称国家赔偿确认是指,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申请,依法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及执行过程中的司法行为是否违法的认定。申请确认基层法院司法行为违法的案件,由中级以上法院受理;中级法院以上法院确认本院司法行为违法,一般应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刘方仁受贿案二审维持无期判决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26170
  8月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受贿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刘方仁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刘方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收受他人钱款折合人民币177万余元,伙同他人共收受他人钱款人民币5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鉴于刘方仁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情节,且赃款已全部追缴,一审法院对其作出的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北大医院幼儿园发生凶案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26280
  8月4日上午9时36分,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报,一男子在北大第一医院幼儿园内持刀行凶,接到报警后2辆巡逻车及8名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正在行凶的歹徒制服。犯罪嫌疑人是该幼儿园52岁的门卫徐和平,行凶凶器为一把菜刀。1999年5月11日至9月24日期间,徐和平因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在北京安定医院住院治疗。两年前,经在医院上班的妻子介绍,徐和平到北大医院幼儿园传达室做临时工。徐和平目前已被警方控制,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15名儿童和3名教师在幼儿园被人砍伤,其中一名重伤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受伤人员正在医院被全力抢救。目前生命体征正常,没有生命危险。

  国内最大期刊数据库侵权案一审宣判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25810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邮电大学等11家教育科研机构诉被告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科学技术部西南信息中心侵犯编辑作品著作权和版式设计专有使用权案等11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停止使用原告享有编辑作品著作权和版式设计专有使用权的14种学术期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30余万元。这起案件因涉及的侵权期刊数量多、知名单位多、赔偿数额大,堪称国内最大的一起期刊数据库著作权侵权案。

  长沙奔驰撞人案肇事者被逮捕
  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1061/2691868.html
  曾经于今年3月29日晚开宝马车撞7个人的黄娅妮,又于今年7月开奔驰车撞了7个人,8月4日下午,开车致多人受伤的黄娅妮被正式逮捕。7月26日晚9时10分许,在长沙市河西新民路与潇湘大道交叉的丁字路口上,黄娅妮驾驶的奔驰车先后将两辆摩托车、一辆自行车撞飞,随后撞坏一辆的士,接着在右拐逃跑时又接连与停在路上的一辆的士和一辆桑塔纳相撞,整个事件共造成7人受伤。肇事车是牌号为湘AD6888的黑色奔驰320型小轿车,肇事司机黄娅妮,女,33岁,无业,已婚。

  我国最大商业信函被毁案一审宣判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26663
  8月6日,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两年前发生在绵阳市的一宗国内最大商业信函被毁案,作出民事判决,驳回原告四川星河公司对被告四川省邮政局、绵阳市邮政局索赔3000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并判本案诉讼费224010元由原告星河公司负担,并要求星河公司向绵阳市邮政局付清尚欠的57358.60元邮资费。法院认定,被卖废品站的邮件为62970封,实际未寄出邮件数量认定为9533封,并认为星河公司交寄的商业信函为“平常邮件”而非“给据邮件”,本案原告所提诉讼请求中商业信函的成本损失和可期待利益损失部分因《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明确规定、欠缺合法性要件以及举证不足而不能成立。宣判后,原告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

  公安部出台继续盘问规定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26112
  作为进一步完善公安执法制度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举措,公安部日前发布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继续盘问,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审查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实践中被称为“留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9条对继续盘问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针对继续盘问工作中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界定了继续盘问的适用对象,严格规定了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和时限,明确了继续盘问的审批权限,加强了对继续盘问工作的内部执法监督制约,并对候问室的设置权限、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作了具体规定。规定共6章44条,主要包括制定继续盘问规定的目的、依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必须遵循的原则,继续盘问的适用对象和时限,继续盘问的审批和执行,候问室的设置、建设和管理,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涵盖了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的各个环节。

此文章共有2页  [1] [2] [下一页]

  查看李富金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法治热点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李富金

相关文章

 

· 每周法治热点:反垄断法8月1日正式实施 (2008-8-3 16:25:30)
· 每周法治热点:警方悬赏30万缉拿昆明爆炸案凶手 (2008-7-27 20:29:55)
· 每周法治热点:河南信阳对官员别墅群处罚决定引发争议 (2008-7-20 10:41:56)
· 每周法治热点: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对“部门法律体系”说不 (2008-7-13 16:39:23)
· 每周法治热点:贵州处理瓮安“6·28”事件 (2008-7-6 22:05:24)
· 每周法治热点:华南虎照被证实是“纸老虎” (2008-6-29 17:21:24)
· 每周法治热点:国务院强化地方依法行政工作 (2008-6-22 19:59:28)
· 每周法治热点:最高法院进一步明确上诉不加刑原则 (2008-6-15 11:06:17)


上一篇:每周法治热点(2004年7月26日-8月1日)第五十三期 (2004-8-1 9:50:44)
下一篇:每周法治热点(2004年8月9日-8月15日)第五十五期 (2004-8-15 18:24:27)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