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每周法治热点(2005年1月17日-1月23日)第七十八期 |
|
| http://www.dffy.com 2005-1-23 17:02:07 作者:李富金 来源:东方法眼 |
|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
| |
|
|
|
每周法治热点,记录今天的中国法治史。每周法治热点由东方法眼原创首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于1月19日起正式实施。试行标准取消了对报考人员身高、体重等相貌方面的限制,对残疾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特别明确了:乙肝病原携带者在体检标准中是合格的。去年,张先著因为反对“乙肝歧视”提出诉讼而当选十大法制人物。新出台的试用标准共21条,涵盖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等方面体检的具体规定。据人事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试行标准体现了科技的进步和医学的发展,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并针对一些地方公务员录用标准的某些规定不科学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出了许多重大改进。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诉日本右翼侵害名誉权案胜诉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47680 已故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诉日本右翼作者松村俊夫及日本出版社展转社、发行人相泽宏明侵害名誉权案,20日在日本最高法院终审判决中胜诉。李秀英代理律师渡边春己21日致电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 难同胞纪念馆:日本最高法院审判长导田仁郎等5位法官一致判定,驳回被告松村俊夫、相泽宏明以及出版社展转社的上诉请求,维持东京高等法院对李秀英案的二审判决。李秀英于2004年12月4日去世,她亲身经历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却受到日本右翼分子的诬蔑和攻击,为此,李秀英于1999年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这是诉日本右翼人士否定南京大屠杀案的首场最终胜诉。另一位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诉松村俊夫及展转社名誉侵权案于2004年11月在南京开庭,目前正在审理中。
福州首富陈凯组织卖淫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47713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被告人陈凯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判处黑老大陈凯死刑。南平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凯于1996年成立了芳艺(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凯旋(中国)集团有限公司),陈凯网罗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以及社会闲散人员,并通过发放奖金、分发股份等方式进行笼络,大肆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陈凯为首,以郑铨太、周铭、方新生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具体实施了组织卖淫、聚众赌博、容留他人吸毒、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以及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偷税、行贿等一系列犯罪活动。据了解,陈凯黑社会性质组织相牵连的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91件91人,其中涉及副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43人,已有81件被起诉。
此文章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查看李富金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法治热点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
|
编辑:李富金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