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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立法机关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每周法治热点(05.9.23-9.29)第115期]

http://www.dffy.com 2005-9-29 11:25:43 作者:李富金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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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周法治热点,记录今天的中国法治史。每周法治热点由东方法眼原创首发。
  上海立法规范普通话  
  “PK”、“粉丝”、“玉米”等一批新造词汇,最近频繁地出现在报纸、电视、网络上。这些词汇往往让人一头雾水,很多中老年人看不懂它的意思,影响了汉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9月22日,《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正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希望通过立法来规范网络语言。 但也有语言学家以为,对网络新词语不必过虑,不要担心汉语的“自净能力”,不论是“玉米”“粉丝”,还是“美眉”,在人们的话语中,它们是去是留,语言的发展规律自会作出决定。

  互联网新闻发布有了新规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9月25日联合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规定》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通过互联网登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和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分为三类,一是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超出本单位已刊发新闻的信息服务单位,二是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的服务单位,三是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本单位已刊登播发新闻的信息服务单位。《规定》共分6章33条,主要包括管理对象的界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设立条件及审批备案程序、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规范、日常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互联网新闻的不正当炒作,已经影响到网民对网络新闻的信任。

  检察院经费三年内将脱离地方财政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人民检察院的业务经费由国家财政统一保障、分别列入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的制度。意见还提出,如果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有渎职行为或其他影响公正办案情形的,要探索建立更换办案人员制度。应建立省级以下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备案、批准制度。要逐步改革铁路、林业等部门、企业管理检察院的体制,将部门、企业管理的检察院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明确有关检察院的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选拔任用以及案件管辖权等。落实地方各级检察院通过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的制度,实行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的制度。如果检察院、法院的经费都脱离地方财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摆脱地方干扰。

  近期袭警案频发
  今年上半年,全国有23名民警在执法中遭暴力袭击而牺牲,还有1803名民警被打致伤。近期全国各地袭警案频频发生,呈现增多趋势,110接处民警、交警、巡警成为最易被侵害的警种。公安部发言人在媒体交流会上称,公安机关在整治无序过程中必须要靠强力,使不法分子意识到暴力袭警的成本是高昂的,同时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助警意识。袭警案件的发生,说明法律资源受到严重挑战,社会公共道德感在退化。

  人民法庭建设全面加强
  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规定人民法庭可直接受理案件,人民法庭的设置不受乡镇行政区划的限制,设置的人民法庭年受理案件数量一般不低于二百件。提出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强调解工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加强物质装备保障、加强队伍建设。规定要选派科级以上法官担任人民法庭庭长,直辖市的人民法庭和案件多、任务重的人民法庭,可选派处级法官担任。 人民法庭是最基层的司法机关,在社会转型时期,是化解矛盾、让群众接近司法的第一道防线。

  最高法院将增设审判庭负责死刑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9月27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增设3个刑事审判庭,以应对死刑复核权的收回,并将使死刑复核程序真正中立于行政机关及防止其他权力的介入。今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围绕“司法权的中立性”、“司法权的公开性”、“司法权的程序性”、“司法权的终局性”这四大规律进行一系列司法改革。万鄂湘还表示,许多国家都废除了死刑,中国现在也面临同样的压力。他说,死刑的存废问题,现在在中国几乎是无法讨论的,因为“杀人偿命”这个千年古训在国人的头脑中已根深蒂固,很难一下子丢掉。死刑复核权收回来,最高院还可以掌握各地死刑平衡统一的情况。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9月27日召开立法听证会,就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举行听证,这是《立法法》规定听证制度以来最高立法机关首次举行的立法听证。具有不同行业背景、收入各异、甚至操着不同地方口音的20名公众代表在听证会上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把现行的800元/月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们提出的标准却有天壤之别,从800元到3000元,相差接近4倍之多。立法听证的更大意义在于中国普通民众对与自己生活相关的法律的制定正拥有越来越响亮的话语权,“开门立法”也逐渐成为中国立法的规定程序。从1954年第一次公布宪法草案以来,我国已有12部法律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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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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