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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举报网站的法律问题(网友访谈精华版)

http://www.dffy.com 2004-9-11 10:12:13 作者:李富金 来源:东方法眼

    绿  


  主持人:东方法眼
  被访谈人:初识法(中国举报网创办人)
  时间:2004年9月10日20:00-22:00
  访谈地点: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

  [主持人 东方法眼]:各位网友,周末晚上好,我是东方法眼,很高兴与大家相逢在中国法院网网友访谈网络直播现场。 [19:59:50]
  [主持人 东方法眼]:我们之所以能方便地进行沟通、交流,全靠网络的发展给我们带来的便利,网络就是这样让世界联为一体。 [20:00:19]
  [主持人 东方法眼]:相对于现实社会,网络可以说是虚拟世界。然而,在这虚拟的时空里,同样需要法律的调整。今晚,我们就从一个民间网站被关闭说起。 [20:00:37]
  [主持人 东方法眼]:经常上网的朋友可能都知道了,因为涉嫌违反《刑事诉讼法》,沈阳的民间举报网站——“中国举报网”被关闭了。从创建到关闭,这个网站的“寿命”总共1个月零7天。 [20:00:48]
  [主持人 东方法眼]:因为该网站的个人创办性质,因为网站开通后的每日接收的举报信三四十封之多,因为关闭时相关部门出具的关闭依据的费解——“中国举报网”的关闭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而作为该网站的创办人姜焕文也成为了热点人物。或许法治论坛一些细心的网友也注意到,“中国举报网”创办人姜焕文就是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的注册会员初识法。 [20:01:30]   
访谈现场

  [主持人 东方法眼]:陷入新闻热点人物漩涡的初识法现在在作什么?他创办“中国举报网”的想法从何而来?目的何在?他又是如何理解相关部门出具的关闭依据?下一步他又要作些什么?举报网有无存在的必要?个人办网站的合法之路在哪里?
  今晚,我们就邀请“中国举报网”的创办人——姜焕文,也就是法治论坛上灌水的“初识法”,请他与各位网友共同探讨:法律,如何面对网络空间? [20:02:03]
  [主持人 东方法眼]:现在,姜焕文先生已经来到论坛了,位给大家打个招呼吧? [20:02:41]
  [初识法]:首先,我以真诚的心情感激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为我一名普普通通的注册网友,组织了这场专题访谈。真诚的感谢主持人的热忱和各位网友的热诚参与。 [20:02:31]
  [主持人 东方法眼]:今晚我们原打算邀请的何兵教授因为特殊情况无法来到现场,特向大家致歉。如果他能赶来,我们将立即通知大家。 [20:04:04]
  [主持人 东方法眼]:今晚的访谈主要分三个时段进行:
  一是背景介绍。主要是关于姜焕文的个人一些情况,以及“中国举报网”的开办与关闭情况,主要由姜焕文介绍,大家有问题可以问他。 [20:04:56]
  [主持人 东方法眼]:二是网友评论。欢迎各位网友对“中国举报网”的开办与关停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为了保证访谈的良好效果和有序进行,请各位网友发言时坚持文明、理性,就事论法,在此,东方法眼先谢谢大家了! [20:05:32]
  [主持人 东方法眼]:三是法律展望。现行立法如何进一步完善对网络的管理,保护网民和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如何介入网络空间?个人网站的生存空间有多大?网站的名称如何管理?如何确定网站的业务范围(新闻、广告的管理)?如果能以中国举报网引发的讨论推动中国法治的进程,这是我们的最大收获。 [20:05:46]
  [初识法]:我的中国举报网自开办以来,深受网民欢迎 [20:09:18]
  [初识法]:为何想要开办中国举报网?为何想到了办理合法手续?因为,我考虑到了自己开办的是民间举报网站,专事宣传国家各个部门举报政策的,所以,我自己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应当想到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 [20:09:59]
  [初识法]: 中国举报网开通之后,立即得到了国内众多网友的热忱关注,许许多多遇到难以解决举报或投诉问题的网友,纷纷自愿委托中国举报网将他或她们所遇到的不公正的遭遇,转给国家有关部门,寄希望于党和政府,尽快地依法解决问题。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就收到了来自广西、广东、江西、山东、宁夏、黑龙江、吉林等地400多封来信。 [20:11:49]
  [主持人 东方法眼]:刚刚接到何兵的消息,他今天晚上出差在外,不能参加了。 [20:12:51]
  [初识法]:我在民间举报网站开通之后,看到来自全国各地举报或投诉信件,心情十分激动. [20:13:05]
  [网友 散关居士]:何兵怎么能这样? [20:13:38]
  [网友 我来说说]:很遗憾啊。 [20:13:46]
  [初识法]:我已看到了民间举报网的前程是受到众多老百姓热诚关注的. [20:14:18]
  [网友 天平的误差]:何教授真的有事吗?是不是觉得这件很敏感而…… [20:14:30]
  [网友 习者]:何兵是不是在拿大牌呀? [20:14:55]
  [主持人 东方法眼]:何兵真的是有事,现在距离北京几千里之外的地方。 [20:15:35]
  [初识法]:中国举报网遭到关闭,我本人的看法.有些惊讶!有些惋惜!有些不理解! [20:15:41]
  [主持人 东方法眼]:报纸上有文章这样介绍姜焕文:
  姜焕文以前是沈城某企业的工人,1986年起是各家报纸的通讯员。尤其擅长写批评报道。“沈阳东陵区有家小啤酒厂,消费者竟然在喝啤酒时喝出了死耗子,姜焕文写篇报道,结果这个不合格的小厂关了门。”1996年下岗后他没了工作,他想自己的特长是写批评报道,目的是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那么为什么自己不直接向他们反映呢?一次意外的经历使他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20:16:25]
  [初识法]:我的举报网一开始得到了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沈阳市工商局沈阳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的备案批准. [20:16:54]
  [初识法]:我在收到合法的举报信之后,向留有电话或电子信箱的举报人核实举报是否真正属实?再转给有关部门. [20:23:41]
  [初识法]:公民举报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实事求是,不畏强权及胁迫。另外,必须要考虑到自己的安全问题,讲究举报技巧。还有,举报人应当对自己的举报行为认真负责,随意诬告陷害他人,要负法律责任。” [20:24:27]
  [初识法]:我的举报网站,目前已被关闭近半个月了,许许多多的新闻媒介和互联网论坛,纷纷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20:26:12]
  [初识法]:我是公益性网站.不收任何费用. [20:26:48]
  [初识法]:我仔细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确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的表述,却怎么也找不到“个人无权受理公民举报和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的字样。看来,这后一句并不是法律的规定,而是有关部门的“发挥”。 [20: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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