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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叹“法官辞职当律师”

http://www.dffy.com 2005-4-3 21:37:44 作者:程启松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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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断层、队伍不稳,现在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尽管最高层已经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但一些人还是义无反顾,怆然离去。
  个中原因让人愤慨。笔者也是一名基层法院法官,对此深有体会。沿袭半个世纪的行政化管理模式造成法官身份多元化,且大有越演越烈之势,一些人为了混个"一官半职"不惜奴颜婢膝,降低人格,搞庸俗的人际关系。什么竞争上岗、考评打分、行风建设、招商引资等等西方不可思议的东西在中国大行其道,不亦乐乎!其实马克思早就说过"法官除了法律之外,没有别的上司",司法界的人际关系就应该朝着一种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方向去设计,而不是下级服从上级,因为法官是一种平等的职业。而且现实中法官办案受多重监督,不能独立办案。《法官法》1995年就已颁布,有关法官的义务已经落实,但针对法官职业特点的法官退休制度,法官津贴迟迟不能出台,提请审议的《公务员法》居然把法官纳入公务员序列,使《法官法》架空。 试想一下法官自己的权益都不能保护,他们心里能平衡吗?人民还能相信法官保护人民的权利吗?
  一位法官在辞职报告这样写道:"以法官为职业,在中国目前始终是一名地位卑微的行政人员,微薄的薪水不仅影响到法官生活的质量,更影响到我和我家人的生计,如此的贫困不是在考验一名法官的纯洁,而是在不断的动摇法官的纯洁,我不能保证自己能否抵挡得住未知的诱惑,我也无法向政府要求加薪,但我要生计,也要洁身自好,唯一之路只有改变自己,尽管这是我引以为荣的职业"。
    要提高法官素质,使法官成为精英,"提高门槛"和"严格的淘汰"固然必不可少,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措施配套,这些只能是良好的愿望而已。现如今,国家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给法官解决工资待遇问题,其实国家付出的代价是相当高的,只是没有引起上层的注意罢了。律师职业有挑战性,符合年轻人的特点,律师的收入则是有目共睹。我想,也许只有大量的法官外流,才能引起惊醒,中国的法制才能前进一大步,虽然辞职的法官结局不一定很好,但他们有难言的苦衷,他们有选择职业的自由,故我理解那些辞职当律师的法官。肖扬院长说过一句话:"我们提倡刚毕业的法律专业大学生先去做律师,以获得诉讼经验和社会阅历,同时也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为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甚至资历深的法官奠定良好的基础;我们也提倡具有多年律师经验、品行端正、阅历丰富、声名卓著、资产富有的律师来当法官,以改进我们法官队伍的构成",我盼望这句话早日实现,同时期望国家和社会给予司法更多一点关爱,使法官真正成为一种具有强大磁性,令人倾慕和向往的职业。

  (作者单位: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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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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