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报道,2001年2月20号,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和黑社会分子徐承平勾结,制造假案,指示刑警队长刘雄带领武装警察枪杀二手车市老板卞礼忠。当时冲进去十几个人,其中五个人手里拿着微型冲锋枪,直接冲卞里忠身上扫射,一个警察进门的时候看到卞里忠的手还会抽搐,还冲他头上补了两枪。2001年2月22日,很多福州媒体的头版头条上面,都登载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男子倒在血泊当中,照片底下配了八个大字,“持枪抢劫,毙了活该”,报道说当时这个男子正在持枪勒索抢劫,在拒捕的情况下被警方当场击毙。另外王振忠还将黑社会分子徐承平的生意竞争对手陈信滔陷害成所谓勒索抢劫案的背后主谋,并将其羁押起诉。事后,王振忠将此案作为“打黑除恶首战告捷”的案件上报获得嘉奖。就在福建省纪委决定对王振忠实施“双规”的时候,2002年5月22日,王振忠携 1000多万美金、情妇郝文(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以及众多机密文件潜逃到美国,办案人员从王振忠的家里搜出近3000万元人民币。迄今为止,王振忠是中国外逃的最高级别的警官,在全国100多名出逃官员中名列第七,公安部已在国际范围内通缉王振忠。(公安部督办2·20特大枪案四年前骇人一幕石破天惊 ,南方周末2005-05-19,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50519/xw/tb/200505190001.asp)

“2·20”枪案仿真图 向春/制图

卞礼忠的妻子徐丽蓉、哥哥卞礼彬想起4年前的骇人一幕,仍余悸难消 王轶庶 摄

“2·20”枪案后福州某媒体刊发的由晋安分局提供的消息,压图标题怵目惊心
无辜公民被让黑社会分子买通的警察杀害、诬陷,公安局副局长和刑警队长组织十多名警察制造血案,除王振忠外,还有7名警察是故意参与杀人的,而且在长达两三年的时间内,没有人敢对他们的所作所为说一句话,这就意味着很长一段时间在福州市公安局是邪不压正的。试想,作为人民利益保驾护航的警察如此胆大妄为,在多年的时间里,公安局的一名主要领导和主管刑事案件的刑警队长都与黑社会的人勾结,那时办的刑事案件是否颠倒黑白、是否有钱权交易就可想而知。可以想象的是,这几年中福州市公安局曾经有很多案件被警匪勾结的流氓所控制。那里的很多人在惊恐、无助、没有安全感的生活中不知所错。我注意到了报道中公安部的王警官对陈信滔说的一句话:“你运气好,信到了我们周部长手里;周部长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履行好我们的职责,还事实一个真相。”他确实运气好,如果运气不好,岂不还在警匪共同编织的黑暗中颤抖吗?
几天前,法制日报公布了一个关于警察心理压力大的报道。(中国警方开始请心理医生诊治民警心理健康问题,解放日报网, http://www.jfdaily.com 2005-5-21) 对这个结论,如果为工作中的失误或者过失违法犯罪辩解还可以理解。但是决不能作为警察队伍中的钱权交易和故意违法犯罪的遮羞布。近来,公安机关大面积、高比例的腐败大案充分暴露了现在警察队伍面临的危机和警察体制存在的严重问题,这将让大部分恪守“人民警察为人民”宗旨的优秀警察蒙上人民不信任、人民怕警察的委屈和羞耻。
警察权的状态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标志
在现代文明国家,从警察权的内容本身就受到了立法严格的限制。一方面,警察权行使具有一定的边界,即应当遵守警察公共原则是指这就是以维护公共秩序为必要,除此以外,警察权不得干涉。警察公共原则又包括三项原则,即不可侵犯私人生活原则、不可侵犯私人住所原则以及不干涉民事原则。可是我们的警察可以闯入民宅去查夫妻看黄碟。在农村,警察对私权的干涉就更大,可悲的是我们广大的农民不一定有看黄碟的那对夫妻的权利意识,很多警察就利用了法律的漏制度的缺陷和老百姓的忍让作为他们创收的来源。另一方面,警察权行使应当遵循警察比例原则。即警察功能仅止于维持公共秩序必要的最低限度。其条件与状态,与秩序违反行为产生的障碍应成比例。警察权的设置与行使,目的都是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因此,警察权限应当与此形成比例关系,即维护的公共利益越是重大,赋予警察的权限也相应地大一些,反之亦然。何时可以行使何种权力,应当有立法的规定。
陈兴良教授说: “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来说,警察职能都是不可或缺的,它是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警察权在一个社会中的实际运作状态,却在相当程度上标志着这个社会法治文明的发展水平。因为,警察权力与公民权利在一定条件下成反比例关系,即警察权的扩大意味着公民权的缩小,警察权的滥用往往使公民权化为乌有。” (陈兴良:限权与分权:刑事法治视野中的警察权,北大法律信息网,article.chinalawinfo.com/ article/user/homepage.asp?UserId=56 - 30k,)因此,警察权是否得到应有的控制,是一个国家文明的标志。近年接连暴光的警察贩毒、警察打死警察、数十名警察勾结小偷参与分赃等案件都体现了没有制约的警察权力的可怕。现在很多地方都有有恃无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卖淫嫖娼场所,在每一个这样的势力的背后,都站着一个或者一群坐收黑钱的、支持或者纵容他们警察。
警察个人要与违法犯罪分子打交道,要面对紧急情况和处理突发事件,现代各国都赋予了其较大的权力;在领导体制是,规定了警察机关内部上命下从的军事化、一体化领导机制,所以首长很容易出问题,首长出了问题,就也很容易带出一群人出问题。总之,警察机关的领导体制很容易形成由个人道德决定的人治。所以,和所有的权力制约一样,世界各国也同样探索出了一套制约警察权的共同规律。
警察机关的首长职权应当单一化,防止警察政府的出现
我国很多地方由政法委书记或者政府副职兼任公安局长。这是中国特色官本位的产物:因为根据一府两院都是人大产生平行机构的政治体制,检察院和法院是与政府平行的,只比政府低半级,而公安机关则只是政府的一个局,比政府低一级,这样公安机关比检察和法院就低了半级。很多地方为了让公安机关与检察院、法院在行政级别上能够平起平坐,就让公安局长兼任政府副首长或者政法委书记。这种体制导致了司法和行政权力行使中的所谓“公安中心主义”,形成事实上的“警察政府”和“警察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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