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在冤案的背后 |
|
| http://www.dffy.com 2005-6-16 21:35:38 作者:高一飞 来源:东方法眼 |
|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
| |
|
|
|
20几天前(5月24),捷克前总统哈维尔应邀在美国国会图书馆酷乐支会堂( Coolidge Auditorium)作了《皇帝沒穿衣服》的演讲,他说:“当代只有几份文献能像美国独立宣言那样直到今天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我只需要提及联合国在二战之后采纳的《世界人权宣言》或1985年《赫尔辛基最后文件》(Final Act of the Helsinki Conference)。它们易于中学的孩子们学习并谨记在心,从而潜移默化为公民意识中永久的部分和他们的价值体系···不幸的是,这个世界上的一些体制或政府竭力炫耀這些文献典章,却显然不认真对待它。对于这种政体而言,这些宣言不过是某种正式礼仪的一层华丽外观。它唯一的目的在于掩盖惨不忍睹的现实。它们的功用跟许多庆典、挥旗、游行、示威或者贺词、宣言及演讲的功用一样:并非揭示真相,而是掩盖它。 如何正确而恰当地对应这种情况?对如此玩弄词语、文本、宣言、宪法或法律的把戏,当然不能仅仅在私下嘲笑或抵制。另有一种方式,更危险却更有效。也许未必普遍适用,但是已经证明大部分情況下行之有效尤其在权力史无前例地集中、曲解词汇影响空前的当今世界。这种方式在于一种坚持不懈的努力:揪住那些打著宣言幌子玩弄辞藻的人,要求他们打破空洞腔调,落实承诺。由于从来沒有人从他们的说词中揪住他们,也沒人有勇气要求他们兑现说词,这种做法往往引发统治者的震惊与愤怒。但那是不足为奇的。” 面对哈维尔对世界上有些专制政府的指责,我们也同样应当反思。中国的人权问题不光是新闻发布会上的“严历驳斥”,也不光是白皮书上向全世界的“郑重宣告”,对老百姓而言,人权体现在基本的人性,体现在一个个具体的事件中。我们需要总理面对艾滋遗孤的眼泪,也需要孙志刚死后良知学者们的上书;更需要立法和司法机关对人权立法和严格依法办案的回应。人权不光是解决温饱问题,也许我们大多数人吃饱了饭,但是吃饱了以后,如果有人被在收容所打死,有人被一群执法者封住喊冤的嘴所错杀,我们同样是生活在猪圈中。 70多年前,胡适曾经呼吁:“我们今日需要一个约法﹐需要中山先生说的“规定人民之权利与革命政府之统治权”的一个约法。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政府的权限 ── 过此权限,便是“非法行为”。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的保障 ── 有侵犯这法定的人权的,无论是一百五十二旅的连长或国民政府的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我们的口号是:快快制定约法以确定法治基础﹗快快制定约法以保障人权﹗”(胡适:《人权与约法》,《人权论集》,第12页,上海新月书店1930年。)今天,为了人最基本的尊严,为了不再制造新的冤魂,我们同样呼吁:进一步在宪法和法律中将已经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的条款立法化;而对司法和执法行为中的违法行为,应当由拥有基本人权的公民们举起森林般的巨手──制止。
2005.6.15 资料来源:“凶手”伏法16年“死者”至今健在,新京报,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2005/0616/12@024057.html,2005年6月16日2:40,来源,《今日女报》
此文章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查看高一飞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刑讯逼供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
|
编辑:东方法眼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