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法眼观察 >> 视点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余斌受贿案“真相”仍未明

http://www.dffy.com 2005-8-15 9:37:52 作者:王威 来源:江苏法制报

    绿  


  因受贿被判刑的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因自称将赃款用于“扶贫”,近日成了大小媒体的新闻人物,并获得了“借富济贫副市长”、“受贿济贫副市长”等多少带有正面评价的“封号”。 近日有记者到承办该案的岳阳市检察院进行了采访,了解了余斌受贿案的“真相”。
  应当说,报道中披露的“真相”,并没有出乎人们的意料。
  然而,笔者认为,至目前为止,余斌受贿案似乎仍是疑云重重,远没有真相大白。
  疑问之一:为何不对余斌涉嫌赌博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传讯余斌后,他很快向检察机关供认先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并交代这些钱的去向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女儿去英国读书用去一部分,二是打牌输掉一部分,三是以他个人名义借给了下辖的横铺乡政府10万元(当年底已归还5万元)。这样看来,余斌似乎有涉嫌赌博罪之嫌,检察机关完全可以依法在侦查余斌涉嫌受贿的同时,将其涉嫌赌博一并立案侦查、一并提起公诉,这样不但可以深挖余罪,而且还堵住了余斌翻供诡辩的退路。
  疑问之二:为何对余斌“取保”?对余斌取保后的“改口”为何听之任之?检察机关认定,余斌涉嫌受贿40余万元,数额巨大,根本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不知道在案件审理期间,法院有什么理由对余斌办理取保?余斌在取保候审期间,“受人点拨”后把“赃款用于扶贫”当成救命稻草,属于伪造证据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相关规定,应当被没收保证金、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有关方面为何对余斌取保后的“改口”一直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呢?
  疑问之三:是谁在给余斌出主意?到了审判阶段,余斌突然提出他受贿的赃款用于“扶贫”了。反贪局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有证据证实:是在余斌被取保候审期间,有人给余斌出了主意。这就令人奇怪了,出主意的人是何方神圣?为何不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呢?
  检察机关如果认为余斌受贿案判决不公,应当本着“有错必究”的精神,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审此案。“余斌受贿案”既然还存在那么多的疑点,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就应当充分履行起自己的职能,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真正的“真相”来!


  查看王威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贿赂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徐融

相关文章

 

· 浅析赋予律师无限会见权对贿赂案件侦查的影响 (2008-5-15 18:40:59)
· 贫困县长受贿千万获刑二十年:轻了? (2008-1-30 14:53:20)
· 国税科长担任税务顾问是否构成索贿 (2007-12-19 15:47:00)
· 退还、上交财物,不算受贿? (2007-9-4 15:22:35)
· 游戏厅老板行贿派出所所长双双获刑 (2007-6-14 19:20:40)
· 是折扣行为还是商业贿赂? (2007-3-13 10:56:00)
· 医药试剂验出两个“贪心病人” (2007-2-28 10:22:27)
· “进场费”认定为商业贿赂为何惹官司? (2007-2-27 11:01:29)


上一篇:“见死不救”要立法么 (2005-8-14 17:09:08)
下一篇:公安局长贫困缘何能成新闻? (2005-8-15 21:04:09)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