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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李红森:有一种崇高叫清贫

http://www.dffy.com 2006-3-24 17:16:41 作者:徐爱民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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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交不起医药费的中级法院副院长》有感

  弱势群体中无力缴纳医疗费的事情司空见惯,也成了今年“两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一位处级领导干部、中级法院的副院长居然无力支付自己的医药费而多次被医院停药,也太难以令人置信了。他不是没有发财的机会,他手里掌管着2600多万中级法院办公大楼建设工程,几百万的诉讼办公经费、防城港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行装科的主管副院长,曾任民二庭庭长(原经济审判庭庭长)。他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红森。在捧读他感人事迹的同时,闻知这位可敬的李红森法官于3月18日去世了,我不由得潸然泪下。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一种崇高,这种崇高是用清贫来诠释的,因为固守崇高的操守让他清贫,也因为清贫让他的操守越发显得崇高。

  革命先烈方志敏说过:“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在有些人看来,李红森是个呆子,他不知道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让自己先富起来;李红森是个傻子,他不知道多打打自己的小算盘;李红森是个疯子,他在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潮的侵染下,居然不为所动。在老百姓看来,李红森不是个呆子,因为他知道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捍卫领导干部的形象;李红森不是个傻子,他知道凡事都替自己的打算的人不配做人民的公仆;李红森不是个疯子,他的精神在各种腐朽没落的“新潮观念”映衬下,愈发弥足珍贵。李红森就像是海边的红树林,深深的扎在人民这块泥土里,才成就了自己的繁茂。

  胡锦涛总书记不久前在“两会”上提出了“八荣八耻”,李红森就是抵制“八耻”践行“八荣”的生动典范。我们虽然不提倡所有干部都做苦行僧,也不苛求所有的领导干部都穷得付不起药费,但我们没有理由鄙视清贫者的道德操守。李红森用他的清贫启迪我们:清清白白的贫穷比不尴不尬的富有更光荣,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绝对不能被物欲所吞噬,宁可承受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带来的清贫,也不能滑入违法乱纪、骄奢淫逸带来的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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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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