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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已明,为何公道难求?

http://www.dffy.com 2007-5-5 11:56:28 作者:湘客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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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4月4日,在台州市黄岩区的“双江小区”内,发生一起恶性故意杀人案件:赵小程反复倒车五次,将64岁的陈冬香碾压致死。2006年4月17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以“车轮下的惨案”加以报道,并播放赵小程反复五次碾压老人的录像,上海卫视、浙江卫视等多家媒体也先后报道此案。

  根据“五次反复碾压老人的录像”,足以推定赵小程有杀人故意,这是一个“地球人都相信的事实”。但黄岩区人民检察院却以证据不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错误定性,将会使被告人逃脱应有的惩罚,让人无法理解、无法接受、无法容忍。

  一、案件定性有误

  不顾案件的客观真实,将故意杀人罪变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检察机关改变案件的性质是滥用职权的行为。

  在赵小程倒车碾压老人的案件中,至关重要的是给案件准确定性:赵小程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

  赵小程明知倒车行为会导致她人丧失生命,仍然反复倒车碾压5次,直接致被害人死亡,符合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赵小程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本案中能够认定赵小程故意杀人罪的关键证据是小区录像,小区录像清楚地记载着赵小程先后五次倒车碾压老人的罪行。其中,赵小程倒车向后碾压三次、向前碾压二次。反复五次碾压,足以推定赵小程有杀人故意,这是决东海之波都洗不去的罪证。何况,本案还有被告人的供述、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证言、公安机关的侦查实验等证据,以上证据环环紧扣,足以证实赵小程有杀人故意。根据现有证据,无论是法学专家,还是司法实务部门的同志,甚至是普通百姓,只要他心存公正,都会认为赵小程是故意杀人。因为本案的证据太充分了,充分到无需做其它调查,根据录像完全可以认定被告人有杀人故意。

  二、“地球人都相信的事实”

  将“地球人都相信的事实”说成证据不足,这岂不是玩弄法律?本案中,台州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的理由是被告人拒不承认倒车时知道碾压了老人。对台州市检察机关的“认为”,人们不禁要问:难道检察机关仅凭被告人是否承认来认定其明知、故意?从司法实践看,被告人很少自认明知、故意或目的,司法机关办案也不是仅根据被告人承认来认定其主观上明知、故意。本案的证据非常充分,证明的事实足以让“地球人都相信”。

  (一)被告人故意杀人的证据

  1.被告人的自认。

  “被告人承认从97年就会开汽车,已经有8年驾龄。曾经多次违章,但没有被处理过。” 陈冬香的体重在140斤左右,普通垃圾袋的重量不会超过1公斤。赵小程8年驾驶经验,足以使他能够区别车辆碰撞人体与碰撞垃圾袋、垃圾筒的感觉是不同的。实际上,赵小程感觉是很灵敏的,这一点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中得到证明,赵小程知道是“轮胎被阻,不是车底盘被阻。”在没有下车的情况下,赵小程连轮胎被阻还是底盘被阻都能清楚地分辨,何况是140多斤的人体?

  赵小程多次违章驾车,没有受到处罚,客观上助长了他开“霸王车”的恶习。长期开“霸王车”的人迟早会造成车祸,赵小程开车撞人具有必然性,撞人之后倒车碾压也具有必然性。赵小程的算盘打得很精:他为车辆买了50多万元的保险,撞人之后只要不留活口,自有保险公司为其买单。从赵小程为车辆购买巨额保险,一贯开“霸王车”的做法中,不难推出他有倒车碾压的动机。

  “被告人对小区情况十分了解,他看了车的双边倒车镜,因为当时光线相当好,才开始倒车。”  当时光线很好,如果有垃圾袋或垃圾筒,赵小程不可能看不到。如果看到路上有垃圾袋或垃圾筒,他是不会倒车的。客观上他倒车了,根据他的倒车行为,可以推定他知道小区道路上是没有垃圾袋或垃圾筒。何况,事故发生的地点距离物业管理人员的值班地点很近,物业管理人员不会允许别人将垃圾放在此处的。被告人辩解以为撞到的是垃圾袋或垃圾筒,根本不值一驳,但能证明他毫无诚信。

  2.小区的录像。

  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证明:“我当时正在物业处监控室上班,整个过程都被我们录下来了。”物业管理人员作为相对中立的一方,其证言真实性很强。录像属于小区物业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具有高度的可信性。录像清晰、完整地记载被告人反复倒车,五次碾压被害人的罪行。录像没有伪造、变造的痕迹,对录像的真实性,被告人亦未加以反驳。按照赵小程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他倒车是急于会见朋友的。如果不是为了倒车碾压,他不会反复五次倒车。反复五次倒车既不符合情理,又浪费他会见朋友的时间,与他当时急于见朋友的心态相矛盾。所以,根据小区录像记载的被告人五次反复倒车的行为,足以推定赵小程有杀人故意。

  3.公安机关的侦查实验。

  2006年4月28日黄岩区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侦查实验结论是:犯罪嫌疑人赵小程能听到倒车雷达的声音。据此可以确定被告人听到雷达的提示声,被告人在听到雷达的提示后仍然倒车碾压五次,足以推定他毫不顾惜别人生命,恣意倒车碾压,具有杀人故意。

  综合以上证据,足以认定被告人有杀人故意。

  (二)认定被告人的故意只能依靠推定

  本案中,赵小程是否知道撞到老人,只有他自己清楚。如果他拒不供认,只能依据客观情况推定他是否知道。录像中记载的赵小程五次碾压老人的行为,完全可以推定他有杀人故意。理由在于“明知、故意或目的”属于内部证明对象,对于内部证明对象主要是根据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推定,而不能凭被告人是否承认来确定。

  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中,明确规定对被告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故意、目的,可以根据客观情况予以推定。英国《1956年性犯罪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如果一名男子和一名妓女生活在一起或控制着她的行动,除非有相反事实可以证明,推定该男子依靠妓女卖淫的收入生活。” 香港地区《偷渡条例》第4条规定:“任何人被发现在香港水域内之任何船上,未能证明其获船东同意,则推定为意图乘船违法抵港或离港。”我国刑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也是实行推定。根据联合国公约,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立法中对推定的规定,说明了不用推定将无法证明被告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故意。

  (三)我国司法实践是依靠推定确认被告人是否明知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许多判例就是以推定来认定被告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故意的。曾有媒体报道一名年方17的少女,为了骗取当事人钱财,一年内先后用化名“结婚”8次,骗取财物折合人民币12万元,最终被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尽管婚姻法不禁止人们离婚之后再结婚,但被告人一年之内先后结婚8次,不符合情理。被告人一年之内8次结婚的行为与骗取当事人钱财之间具有高度的关联性,足以推定她有骗取钱财的故意,法院以诈骗罪对少女定罪量刑无疑是正确的。

  由此看来,台州检察机关完全可以根据录像中记载的内容推定被告人有杀人故意。检察机关可以推定而不推定,将“地球人都相信的事实”认为证据不足,法律岂可玩弄?

  三、检察机关为被告人多方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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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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