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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无谓的抗争,选择壮烈还是偷生?

http://www.dffy.com 2007-10-17 9:46:23 作者:李利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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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贪生怕死”是人之本能,我们即要衷心崇敬那些忠于信仰、为谋取人类社会福祉的志士和烈士,也不要蔑视那些在无谓地抗争面前选择了偷生的人们,因为人有选择生与死的权利,只是他要对自己选择的后果负责。而我们的社会更需要宽容和理解那些在无谓地抗争面前选择偷生的人们,因为我们已经认同了以人为本的社会价值观。我们应该一切从人出发,把人作为一切理念、行为与制度的主体,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实现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保障所有人的平等、自由和人权,提高所有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这才是我们现代法制的极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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