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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到底是谁的盛宴?

http://www.dffy.com 2008-3-14 8:35:38 作者:王学堂 来源:东方法眼

    绿  


  据2008年2月22日南方都市报报道,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你们(媒体)的报道让很多人知道这个事,我原本希望中国法律(界)都知道我儿子这个案件,但我做不到,你们媒体达到了我的目的。我希望许霆的案子能让中国的法律做出改变。我已经把儿子当成一个牺牲品了。真的,我老婆也说我,说我让社会舆论和其他人参与到这个案子中,是在准备牺牲儿子。我问过律师,这条法律就算现在修改了也不能用到我儿子的案件上了。

  这老许算是明白了。

  这位悲情父亲,4个月内五次来到广州,这次参加参加重审,他开始对很多采访表达出些许厌烦情绪,加以拒绝。他会告诉你拨打他身边的座机以节省电话费,他甚至表示,为了推动法律的进展,他把自己的儿子当成一个牺牲品,“我才是这个案件中最大的受害人,除了时间,光打官司的钱就花了6万多元”。

  

  一个让人同情的父亲!

  说实话,2007年12月23日,我专程去广州,就是想见一下这位父亲,也想告诉他,千万别为某些用心不良者蒙骗!

  可惜,我没有见到这位父亲!

  广州中院院长吴树坚在广州市人代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案子,不仅民间有争议,法学界内部也发生了观点的碰撞,刑法学界与民法学界的意见相差较远。我认为,任何法学家都只是某个领域的专家,他们的意见未必就是正确的。"

  这个观点我已经考虑到了!

  如果我推测不错的话,我想许的命运应该已经确定了。

  尽管当有记者询问吴树坚对此案的看法时,她选择沉默,“我如果现在说了,就是违法。”不说,并不等于一个大法官对一个案件没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相信世人都清楚。

  许霆还在看守所,他的父亲已经近乎绝望,法院院长又其口,那谁从中获益了?

  许霆的两名辩护律师对媒体坦言自己确实从此案中受益,一名律师承认案件让他们“名声大了”,但强调“最受益的是律师这个职业,通过媒体得以展现”。另一名律师则搬进了律师所里刚空出的一间办公室。相比原来没有窗户的那间,新办公室宽大的窗户可以把天河风景尽收眼底。

  其实,就我看来,还有媒体获益了,我曾亲见某先锋媒体把一位全国著名法学家跟踪至酒店独霸其采访的镜头。

  或许,还有一些法学专家获益了,频繁接受采访,不管自己的专业是民法还是法理,不管自己学过没学过刑法,不管不当得利还是侵占,你只管说就行,那些名字可以说是报纸上有名,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网络上更是铺天盖地。

  当然,有人受益,一定有人受害,谁受害了?

  除了当事人,就是我们普通老百姓。

  我们不知道,法律怎么会这么糊涂?他们专家都不懂,都在打架,我们老百姓能懂?

  还是黄安唱的好:

  是要问一个明白/还是要装作糊涂/知多知少难知足

  不应该的年代/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花花世界/鸳鸯蝴蝶/在人间已是癫/何苦要上青天/不如温柔同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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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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