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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考研进北大:一个复杂的问题

http://www.dffy.com 2005-4-17 22:01:16 作者:高一飞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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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关于自考生考进北大读研究生的说法引起了争议。从现在双方都认可的内容来看,他认为 "大量自考生进入复试,是法学院的悲哀、北大的失败"(4月14日《新京报》) 。这个话惹了众怒,但这个话要看怎么理解,如果认为自考生没有平等权利这个角度来考虑当然不妥,但是如果认为北大的考试标准不科学,以至于让一些没有学术修养的人能够轻而易举地考进北大,那么,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对于自考生考研这个问题,我的整体看法是这样的:
  一是自考生作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的公民,不应当在招生、考公务员等各种国家和社会行为中受到歧视
  不仅如此,从自考生平等待遇入手,还可以解决我们社会不仅中的很多问题,有利于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自考生与统一招生的全日制公费生与自费生的最根本的身分差别在于:后者从招进的那一天起,就有一个国家的统一计划指标,分配时就自带在国家计划部门确认和备案的人事关系,学生在学习期间的待遇也完全不一样。过去的说法是,统招生从进校那天起,就是没有工作的"干部身分";现在实行市场经济和人事体制改革以后,国家不再保证分配一个由国家统一计划安排的工作,但是统招生的这种身分性质还是没有变。这一点是中国特色的人事管理制度、档案制度的产物,很多年轻的学生并不了解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还认为自己读的自考与统招生只是受教育的方式不同,其他方面都是平等的,但实际上不是。因此,如果能够彻底改革和抛弃统招生人事计划指标与学历的附属关系,就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使干部聘任制度、户口制度、政治体制改革都能向公平、合理、科学的方向发展。
  前不久山东出现所谓全国第一个"政府雇员"的报道,外国人和很多不了解中国复杂人事体制的中国人是无法分清政府机关"正式公务员"、"政府雇员"与"临时聘用人员"这三者的区别的。简单地说,正式公务员是走到哪里只要没有被开除和取消公务员身分,国家仍为他保留了这一特殊的身分,就象厅级干部走到中国任何一个地方都享受厅级待遇一样。政府雇员,则是不具备上述身分但又具有完全公务员权力的人,根据合同承担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而临时聘用人员则在法规中被叫做"其他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地位与私营企业的雇员完全一样。这种复杂的制度是我国长期以来封建身份制度的残余在现代的表现,也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如果改革这一制度,可以消灭国家机关和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身份特权,有利于能上能下和社会公平,使每一个人在社会能够更加机会均等,有利于增加工作效率。最重要的是使政府工作人员更有责任心和独立人格。特别是独立人格这一点还有利于他们在工作中坚持正义、公正,因为没有人身依附关系就使其可以不唯上而激发其在工作中的创造力。因此,在国家行为如招生、招聘中给自考生以平等待遇,是一个关系到全民的自由平等、人性解放的大事。
  二是由于自考体制的原因,自考生作为一个整体的学术修养比受过正规教育的本科生的整体要差,这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
  自考生应当享受平等待遇和国民待遇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是政治文明的表现,这是社会程序正义和形式正义的要求。但是这不能否认自考生作为一个整体在学术修养上与统招生的差距。自考生作为整体学术修养相对较低有多方面的原因。第一,从自身的原因来看,现在自考无门槛,初中生也可以参加自考,其人文背景当然要比统招生低。第二,大学教育不是简单地学知识,还有学校的文化环境的影响,比如,大学的讲座对于一个人的分数可能没有任何影响,是否去听也是自愿的,但是,有没有这种影响对于一个人的学术素养当然效果不一样。第三,现行的自考制度不科学导致了自考文凭的水分。我略举几例,如取得文凭的标准,自考生只要专科考过14科,本科考过14科就可以分别拿到专科和本科文凭,如果专科和本科是同一个专业,大约有8科左右是重复的科目,难度也一样(自考本科和专科经常考同一套题),这样,实际上一个自考生拿到本科文凭只要参加18科左右的考试就行了。而一个正规大学的本科生,要毕业只少得通过40科考试。以简单的数量来说,仅就专业知识比较,不考虑个体情况的话,我说一个自考本科生所学的知识只是相当于正规教育的专科,一点也不过分。又如听课和接受老师的知识与思想传播这一点来比较,我们西南政法大学的刑法课分两个学期,总则和分则加在一起140课时,如果是法学院(其他法律学院有经贸法学院和民商法学院),还可能加开32小时经济刑法和32小时外国刑法,这样,刑法所学的课时就有200多小时,而现在自考办班的刑法课只有70小时左右,而且一般是4小时一次课,实际上课时间约3小时,这门课实际上上了50多课时。只相当于统招生的4分之1。就外语而言,统招本科生必须通过四级英语考试,而自考本科只须通过三级考试。何况还有另外的两个因素:自考学生管理较松,因为容易过关,很少听课;上自考课的老师当然也难得名师。(这就牵涉一个教育不公的问题,同样交钱上学自考生不仅是读书期间是学生中的二等公民,毕业以后也受到了歧视。)第四,自考试题与本科生的平时考试试题比较,要求低到了惊人的程序,而且评分的标准也很低。我本人在多年前出过自考试卷,也参加过自考阅卷,应当有发言权。也许这一点对于并没有参加过正规本科考试的自考生而言会很不服气,当然这不是自考生的错,是国家把标准放得太低了。由于以上原因,自考生在学术和知识方面的素养作为整体当然要次一些。我指导的研究生中有5个自考生考取的,我就坦率告诉他们这种差距,以期望他们能予以弥补。
  当然,自考教育的问题只能得出两种不同教育系统下学生作为整体的而且是一方面的差别。它还要补充另外三个结论:一是自考生作为个体,完全有可能在学术素养方面也非常优秀,甚至超过北大的统招学生。过去有在北大当临时教工的毛泽东为例,现代有直接从高中生考入社科院后来成为著名经济学家的杨小凯为例,这是不需要去过多论证的简单道理。二是,自考生作为整体的学术素养较差,不能说明他们在其他方面的能力修养也比较差,这也是不需要论证的。三是成为自考生并不是因为天资差别,我国基础教育的不公平使教育不平等、教育资源的有限、高考指挥棒不科学等因素,扼杀了很多人的机会,没有能成为统招生并不说明是自考生本人的原因。
  针对以上情况,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一是要对在高校学习的自考生应当给予平等待遇,没有同样是纳税人,同样是交钱上学,享受两种不同待遇的道理。这是出身论、身分论这些早已被现代文明社会所唾弃的封建残余的现代遗毒,在追求自由平等、民主科学的高校,人为的制造二等公民,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大学可以不招自考班,只要招进来了,就应当在教学管理、生活管理等各方面与统招生一视同仁。二是自考的课程设置、考试难度、考试内容方面应当与统招生一样对待,使自考文凭能够与统招生的文凭的含金量也能保持一致。没有这个前提,要谈平等对待各种文凭,本身就是一种实质上的不合理。现在大家都清楚五大生的文凭里的水分,当然还有比自考文凭更次之的夜大、函大和党校文凭。我们能不对这些文凭打折扣吗?
  但根本之策是彻底废除国家计划统招制度,国家和社会的所有岗位如果有学历要求,应当向国家承认的所有有一定级别文凭的人开放,自由竞争上岗。之所以说这是根本之策,是因为任何国家,要使各种形式、各个学校的文凭有相同的含金量是不可能的,只有让高等教育走向市场才能解决问题。这个根本之策意义也重大,它不仅能触动教育体制,也能触动人事体制的改革,使政府机关和国家事业单位逐渐向全员雇员制度过渡,从而打破只有一部分人才有的、用纳税人的钱得到的在福利住房、医疗保险等很多我们习以为常的不合理特权,实现部分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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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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