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法眼观察 >> 社会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学员撞死人 教练被判刑

http://www.dffy.com 2005-6-8 9:36:55 作者:金华 来源:江苏法制报

    绿  


  本报讯 只因自己的学员在学车时撞死一名老太,6月7日,教练王某被吴江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王某今年42岁,是吴江某机动车培训中心教练。2005年1月27日上午9点钟左右,王某随自己的教练车指导学员徐某进行道路驾驶,当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吴江市平望镇溪港村村道时,碰擦站在路边的徐老太,致使徐老太倒地后,被教练车右后轮碾压死亡。经吴江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王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被告人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亲属损失人民币65000元。





  查看金华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教练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江苏法制报

相关文章

 


上一篇:谎称放了“定时炸弹” 电话骚扰身陷囹圄 (2005-6-7 22:44:04)
下一篇:扬州高考用上金属探测器 (2005-6-8 9:58:41)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