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两份政府用地批文的文号相同,用地地点却截然不同,是工作失误还是“暗箱”操作﹖6月24日,擅自篡改政府用地批文的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原科长黄建国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提起了公诉。
2003年下半年,泰兴市将城郊联盟村的部分土地通过上市拍卖出让,与苏州投资方签订了总额达1.5亿元的投资合同,建设一座大型家具城“好来居”。
在对被征土地上的腾飞加油站实施动迁时,加油站老板刘某声称对所在地的土地拥有使用权,提出补偿人民币135万元的要求,否则不拆迁。当工作人员提出质疑时,刘某“理直气壮”地取出了土地使用证。经检验,土地使用证确系国土部门所发。
工作人员通过翻阅档案,发现国土部门和建设部门保存的腾飞加油站用地批文文号虽然相同,内容却有着天壤之别,一份用地地点在联盟村,另一份用地地点则在文垡村。显然,加油站的用地批文被人故意篡改了。
泰兴市检察院立案后,侦查的线索集中到了泰兴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科长黄建国的身上。
2000年7月,已取得文垡村用地批文的刘某想将腾飞加油站改建在联盟村,于是找在国土局任职的亲戚黄金华(另案处理)帮忙。同年8月31日,黄建国应老下级黄金华的请托,擅自在腾飞加油站的原用地批文底稿上进行篡改,将用地地点文垡村改为联盟村,打印后私盖了单位公章。刘某凭借篡改的用地批文领取了土地使用证,在联盟村建起了加油站,于是出现了后来亿元项目与小加油站“意外撞车”的情况。
据检察机关查明,1999年至2001年间,黄建国在负责土地审批的过程中,先后收受数家房地产公司送予的人民币58000元。黄建国从收1000元开始,发展到一次收受4万元,钱越收越多,胆也越收越大。
查看陈军 亚飞 吴斌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行政审批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