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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拿警校实习生来“搪事儿”

http://www.dffy.com 2005-12-30 21:16:06 作者:姜南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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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定西市通渭县交警在执勤中驾车追赶一辆摩托车,该摩托车慌不择路而撞上路旁的树桩,追赶的交警见死不救掉头而去,致使车上两人死亡。该县交警大队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言语前后矛盾;在记者问询“追赶的民警是谁”时,该大队长却以“警校实习生”来搪事儿。[1]

  这则报道并不令人感到十分惊讶,有些民警在警务执法中动机并不十分纯正,为“执法创收”而对对其追赶行为可能造成比“无照驾车”更严重的危害后果置若罔闻;终于酿成惨剧。令人惊讶的是,该交警大队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前后矛盾、尽出洋相,且将锗任往警校实习生头上推,那警校实习生来搪事儿。

  警校生是谁呀?

  警校是国家为了培养人民警察队伍的后备人才、提升人民警察的素质而依法成立的专门学校。警校的学生是预备警官,通过警校的法律、治安、侦查的公安专业学习,拥有服务社会所必须的法律素养、人文精神和专业功底的人;同时,警校生与普通高校的大学生一样,也是热血青年,他们同样有着报效社会、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远大理想;警校生还是诚实的年轻人,是老百姓的子弟、纯洁得如同一张白纸的年轻人;社会为他们提供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他们就可能被塑造成什么样的人。

  诚然,现在关于警校生违法犯罪的报道同以前相比多起来了[2];那也只是社会情况的缩影----警校生也是普通人,整个社会都因飞速变迁而失常、紊乱,警校生也无法一点都不受影响,这也证明了警校生通普通年轻人一样需要社会的呵护,特别是警务单位和老警员的爱护和帮助。

  警校生实习就是被那些无良用来搪事儿的吗?

  为了增强警校生的实践能力,在毕业后更好的服务社会,警察教育体系里有了警校生实习的规定:每个警校生在毕业前,必须在基层警务单位实习一段时间,以丰富他们的阅历;同时,社会也有理由期待,通过警校生在基层警务单位的实习,能给实务部门的人民警察带去警察教育研究所取得的最新成果,中帮助常年工作在一线的人民警察更新知识结构,全面提升警务工作水平,更好的服务社会。

  在社会实践中,特别是在警校生实习中,广大的警务部门和单位给予了警校生家庭般无微不至的关怀,众多的警员给予了警校生父兄似的帮助;而且,警务部门和单位、警员们也从警校生那儿获取了最新的警务知识和理念。但是,也有少数警务单位、部门及个别民警认识不够正确,将前来实习的警校生当作不需支付费用的劳工,让他们专事打扫卫生、倒茶送水。更有个别民警动机不纯,利用警校生的单纯和好冲动的弱点,怂恿警校生去体罚警务行为相对人,或让警校实习生充作不良民警的替罪羊。

  警校实习生不是警察,不享有执法权,因此警校生不应当被指派去从事正式警员才能从事的执法行为;警校生是无辜的,他们的年轻绝不可被充当玩弄的对象。警校生是纯真的,他们单纯绝不可被当前警营现在的亚文化的污染。

  警校生肩负着社会的期待,警校生需要社会的呵护和关爱,警校生的成长更是离不开警务实践单位和部门的关怀和爱护。

  注释:

  [1] 后有交警前有“桩” 父子撞树身亡[N],西部商报,2005-12-30
  http://news.163.com/05/1230/02/266IBPBF0001122B.html
  [2] 姜南,令人迷惘的警校生犯罪现象[N],东方法眼,2005-10-16
  http://www.dffy.com/faxuejieti/zh/200510/200510161857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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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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