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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中国法治的足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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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12-31 15:16:39 作者:李富金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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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365天,法治的进步就在点滴间。陈良宇被立案查处、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国务院查处“齐二药”事件、富士康案索赔“从天落地”……法治热点,在2006年被人们更多地关注。
反腐风暴
2006年,一大批贪官落马,彰显了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深得民众好评。
社保基金本来是老百姓的活命钱,但一些人偏偏动起了歪脑筋。兰州、北京、成都、娄底等地相继发生公积金管理案件,而上海社保基金案的查处更让人触目惊心。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就因此被立案,成为涉案级别最高的官员,连原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也被牵扯进来。

除陈良宇外,落马官员中既有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原山东省委副书记杜世成、原安徽副省长何闽旭、原四川副省长李达昌、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原江苏省委常委徐国健等党政官员,也有原江西检察长丁鑫发、原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吴振汉、原天津市检察长李宝金、原北京市副检察长雍战胜、原安徽阜阳中院院长刘家义等政法系统官员。一些官员不仅在经济上腐败,而且生活上堕落,如李宝金、刘志华。一些官员进了监狱以后还继续腐败,原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进监后竟然可以出入宾馆酒楼、回家过夜。
经济领域的腐败同样不可忽视,房地产价格上涨、百姓就医贵、就医难等等,其中都包含着“腐败成本”。商业贿赂甚至在某些领域成为一种“潜规则”,在此情况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等成为商业贿赂的重灾区也就不足为奇了。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重拳整治商业贿赂,取得显著成效。全国人大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扩大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违规挪用资金都将受刑法处罚,使反商业贿赂走上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
惩治腐败,就是要让贪官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追悔莫及”。行贿黑名单开始全国联网查询,应当说是一个重要的举措。除了加大惩治力度,更重要的是严密法网,破除贪官的侥幸心理。
死刑复核
“2007年对于人民法院来说,有一件举世瞩目的大事,那就是自1月1日起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指出,要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坚持少杀、慎杀,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006年,我国的死刑政策调整一方面体现在观念上。“杀人偿命”千百年来一直被视为“天经地义”的,在汉谟拉比法典中就规定了死刑。对于死刑的存废之争一直未有定论,世界各国做法不一。我国现在还不能废除死刑,但基于死刑的不可挽回性,对于判处死刑必须慎之又慎。毛泽东同志说过:“反革命早杀几天,迟杀几天,关系并不甚大,唯独草率从事,错捕错杀了人,则影响很坏。”特别是佘祥林等案件发生后,死刑应当慎重的观念深入人心。最高法院肖扬院长就提出,“凡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杀了就是犯错误。”
死刑政策调整另一方面就是体现在程序上。一是改革庭审方式,二是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过去死刑二审案件许多是书面审理,而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一律开庭审理。二审开庭就是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大限度地防止冤错案件发生。为了统一死刑适用标准,严格限制死刑和保障人权,“给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多一次在法庭上表述自己意见的机会”,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再次修改法院组织法,死刑核准权下放23年后被重新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加上从全国选调的一批刑事法官,最高法院将有近百名法官承担死刑复核工作。
和谐法治
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构建和谐社会被摆上更加突出的地位。其中,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等民主法制内容被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九大目标和任务之首,说明和谐社会中加强法治建设具有何等重要的地位。
在人社会矛盾凸显期,加强司法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中央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同时,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监察部联手,查处非法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问题。
在解决矛盾纷争的过程中,不断加强调解的作用,已经成为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选择。“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表示,司法调解对于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具有其他方式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为了确保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全国广泛开展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活动,通过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
在加强法治理念教育的同时,我国迎来了“五五”普法。普法中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之一,实在是大势所趋。绝对不能把法律当成只管老百姓的,更不能把普法简单地理解成知晓一些法律条文。如何防止权力滥用、如何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这应当是普法更加重要的任务。
民生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品、药品的安全一直事关百姓民生。然而,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却屡屡发生。2006年,在食品添加剂掺入“苏丹红”的原田洋公司总经理及其助理分别判刑十五年、十年。以苏丹红当饲料生产出来的“红心鸭蛋”、药物残留超标严重超标的多宝鱼相继被查处,向养殖户销售苏丹红的经销商被刑事拘留。北京还查处了含有广州管圆线虫“福寿螺事件”,当事酒楼被罚41万。
在药品方面,江苏省泰兴不法商人将工业原料假冒药用辅料丙二醇,出售给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引发11名患者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并死亡,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立案追究责任。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欣弗未按批准的工艺进行灭菌,给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对欣弗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的裘祖贻被撤销总经理职务,11月1日,裘因“压力没有办法释放”而自杀身亡,这也说明,伪劣产品的受害者其实何止是消费者。
执法边界
在行政执法中,良好的初衷未必有理想的果实。打击黄赌毒可以说是民心所向,也是净化社会空气的需要。但深圳召开公处大会,将“小姐”嫖客拉到台前却引起了广泛争议。湖南常德农妇滕自英,因在列车上捡了28个空瓶子,被铁路派出所及石门县警方拘留同,后警方进行了道歉并退还了拘留期间的生活费。深圳的一条“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横幅被指歧视河南人而被诉上法庭,在法庭的调解下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向二河南籍原告赔礼道歉。
权利的行使必须受到制约,尊重公民权利、限制行政权力应当成为共识。2006年,重庆“彭水诗案”主角秦中飞因一首《沁园春·彭水》的短信被以涉嫌诽谤关押了29天,后公安局撤销案件并作出赔偿。无独有偶,安徽省五河县一中的两名教师,也因编发手机短信被拘留、罚款,后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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