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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互动游戏──圈钱新招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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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7-13 19:45:30 作者:陶恩晋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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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业内人士揭出的内幕
徐州的陈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这些节目都不是电视台来制作的。徐先生说:“这些节目过去都是由广告公司,现在都是由一些电信增值服务商(下称SP商)来做的。说白了,我算是最早的一批做电视互动游戏的,不过太早了,当时还没形成市场,那时候只能在一些地级市的电视台做,节目辐射范围小,收益不太好,我就收手了。”
陈先生说:“这类节目很多都是录播的,这在业内大家都知道。所以你看,中央电视台的资深主持人都有口误的时候,可是咱们的游戏主持人基本上没有口误,现场也没有突发情况。”
至于消费者有没有可能得奖,陈先生笑了:“你想想,录播的节目,观众能打进电话吗?打不进电话,哪儿还谈得上什么得奖!节目中打进去的电话我们叫做诱导电话,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托儿,主要是诱导观众打电话的。至少我所知道的是这样。”
是不是有例外,真的打得进电话,答对了还发奖品?
陈先生的答复令人吃惊:“当然有了!这些都很容易做到的,比如你在南京打进一个电话,我可以明确告诉你获得了三等奖,奖品是什么当然是我说了算。比如说是一桶色拉油,但我可以通知你这桶色拉油在北京,必须三天内本人带身份证明来取,过期作弃权处理。你会为一桶色拉油来趟北京?结果我还是什么奖品都不用发。”
陈先生说:“如果SP商成心不发奖品,他总有办法。电视上奖品不停地发出去,电话也就不停地打进来,这些电话才是节目制作方自己的‘奖品’。”
一个法律空白点
那么,电视互动游戏是否有欺诈嫌疑呢?广电总局的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曾接到很多起这类投诉,但这位工作人员称,这一类的节目没有经过广电的审批,广电只能进行监控以及引导。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曾对类似情况发布消费提醒,称许多竞猜节目已演变为具有博彩性质的活动,组织方按照自定程序、规则抽取中奖者,由于每次竞猜的获奖人数是固定的,因此发短信的人越多,中奖的概率也就越低。
江苏唯衡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称,这些电视互动游戏是否构成消费欺诈,主要看其游戏规则是否合法,以及节目开始前有无明示游戏规则,包括是“录播”还是“直播”,都应明示。现在对参与电视互动游戏产生的一些疑问,因为取证比较难,也没有相关的法律、行业规范,因而可以视为一个法律空白点。此文章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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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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