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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伪命题──《如果律师不再相信法律》自序

http://www.dffy.com 2007-12-24 21:41:14 作者:李利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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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我并无意炒作“本案”,而对本案存在的法律问题,我都是以“真实故事的虚拟展示”方式发表的。是安徽省司法厅率先以“新闻通稿”的方式向合肥市的几家小报发出信息,不明真相的媒体在一审尚未开庭时就对本案作出了结论性的报道,从而使全国近千家媒体按照他们“新闻通稿”的口径作出了“一边倒”的报道。从而以“虚拟”不再。有人说这是安徽省司法厅“自己往自己脸上抹了一把屎”,我对此不持异议。在此,我当感谢《中国律师》杂志、《律师与法制》杂志、《浙江律师》杂志和“东方法眼”、“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法律信息网”、“中国律师网”、“正义网”、“东方律师网”、“香港律师网”以及江苏、浙江、江西、河北、湖南、湖北、新疆、广西、广东并包括安徽的近三十家省级律师协会网站以及几百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网站的支持和声援,也感谢网易、新浪、搜弧、天涯等网站发表了相关网友的贴子以示支持,更感谢中国老教授协会政法专业委员会针对本案作出的客观公正的论证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各有关网站以转发有关本案的文章所表示的支持。

  基于本书所收的文章全都是发表过的,出于校对和保护原貌的考虑,文章中虚拟的字母符号就不作变动了。其实,文章中每个字母代表什么,在安徽省司法厅的“帮助”下,大家也是可以一目了然的。

  关于本案的纪实文学,也叫《如果律师不再相信法律》,原来准备在《中国作家》纪实杂志上发表上半部,后来出于多方面的考虑,主编希望我改为纪实小说,而我计划中的这段故事又是我自传性纪实文学中一段较为关键的部分,如果只发表一半,对读者也不好交待,并且时间也来不及,所以我就放弃了。真实的故事已经够精彩的了,我不想再去虚拟。但为了满足一部分朋友的愿望,我正准备将我个人五十年的生活经历和本案的诉讼故事写出两个文本,一个是纪实文学,一个是纪实小说,纪实小说很快就可以写出来发表,而纪实文学则要写出来放上几年后再发表,个中缘由想必大家也是理解的。

  我在《真相——N报记者对A省被处罚律师的采访实录》一文中曾经说过,中国现在需要的不是律师,而是理性司法的启蒙教育家。有人对此很不以为然,认为我把这话“说大了”,事实上我并不说自己就是这种“教育家”或自己要去做这种“教育家”,我是说我们社会中这种教育家太少了,从而在我国司法缺少理性的时候,很少有人敢站出来说话,这是为什么呢?读者可以从《被出卖的法学家》和《我们为什么要理性地对持“杀人狂魔”》等文章中找到答案。

  关于本案的判决二审结果,如果能在这本文集正式付印之前出来,我会在本书的后记中告诉大家,而如果在这本文集付印之前不能出来,那就成为本书的一个悬念,我将在我出版的第四本文集或关于本案的纪实小说中告诉大家。

  这是一个两次被全国“主流”媒体作“负面”批判的律师出版的第三本文集,本来我是想请一位德高望众者为这本书写序的,但考虑到为我作序者可能会因为我而遭到不公正的待遇或我因为作序者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这也是我的执业证书被吊销的因素之一,尽管这个因素在整个案件中所占比重不大,但也是十分关键的,详情我将在纪实文学中讲述),想来想去,还是自作自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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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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