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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抢一盗”的情况研究

http://www.dffy.com 2008-5-13 20:44:49 作者:高玉华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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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发性的侵财案件,主要是指以抢劫、抢夺和盗窃(以下简称“两抢一盗”)等发案率高、危害面广、严重侵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案件。目前,我们正在大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整个社会秩序井然,人民安居乐业,简而言之,就是人们要有足够的安全感。近年来,以“两抢一盗”为主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呈迅猛增长之势,已经成为危害社会治安大局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要想整治社会治安,必须坚持“两抢一盗”的方针不动摇,只有把严重的犯罪活动打下去,把严重的暴力犯罪打下去,把多发性侵财犯罪打下去,才能构建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才能彰显法治的力量,才能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鉴于此,笔者就内蒙古奈曼旗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发生的侵财案件加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一、对两抢一盗的受案情况分析

  近几年来,“两抢一盗”犯罪率不断上升。2003年至2008年4月份,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两抢一盗”案件182件236人,占受案总数的28%和31%,“两抢一盗”案件的发案率一直居高不下,近几年来呈逐年上升趋势,将成为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影响社会治安犯罪的主要形态,我们对此应保持高度警惕。

  二、当前两抢一盗犯罪的特点

  1、 作案手段日益多样化。盗窃作案常见的主要是翻窗

  入室、撬门、溜门入室、撬扭挂锁为主乘机作案,采取技术开锁入室实施“两抢一盗”偶有发生,反映出犯罪手段智能化、科技化。两抢案件常见的有徒步抢劫(夺)、拦路持械抢劫等,但飞车抢夺(劫)也逐步成上升趋势。同时,少数两抢案件作案手段还呈欺诈性,如以借手机为由,而趁机拿走。

  2、 犯罪性质由交叉的松散型作案向稳定结伙集聚型作

  案转变。这是近年来“两抢一盗”案件出现的新特征,如被告人李栋华等5人盗窃一案,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并配备有专门的车辆进行运输。仅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就先后实施盗窃行为13起,盗窃数额达近4万余元。还有盗窃破坏农田的变压器案在我地区频发,近期发生在我旗的特大破坏电力设备共盗窃变压器25台,涉案金额为30余万元。

  3、 犯罪主体的文化素质不高,涉案人员年龄呈现出低

  龄化趋势。在“两抢一盗”案件中,被告人接受的文化教育少,大部分为小学、初中等文化程度,有些甚至就没上过学。我院几年以来受理审查起诉的“两抢一盗”案件涉案人中,有小学文化、无文化的212人,占总人数的97%以上,犯罪嫌疑人年龄在40岁以下的有203人,占总人数的86%,其中18岁以下有58人,占总人数的28%,远远高于其它案件中未成年人所占的比例。这一阶段的人由于年龄较轻,凭意志行事,不顾后果,抢劫犯罪的发生往往会伴随着一些其他犯罪行为。

  4、 跨地区、流窜作案呈上升趋势。2003年以来我院受

  理公安移送审查起诉“两抢一盗”案件中,被告人的户籍或居住地不在奈曼旗境内的有56人,占此类犯罪案件人数的24%,此类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大多没有固定的工作,以打工为生,没有稳定的收入,根据我院近年办理的“两抢一盗”犯罪案件分析,盗窃、抢劫、抢夺案件是外来流动人口在奈曼旗内犯罪的主要案件。

  三、“两抢一盗”犯罪上升的原因

  1、“两抢一盗”案件破案率低、打击处理难度大,这也是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这类案件本身存在的作案容易、防范难,逃跑容易、破案难,销赃容易、控赃难,逃避打击容易、处罚难等特点,使得侦查破案和打击处理难度加大,公安机关现有的技侦设施和方式落后,破案水平和打击手段尚不适应打击犯罪的需要,从而造成案件多发现状。

  2、流动人口是我国现阶段的一种重要现象,当前规

  模巨大的人口流动,给城市带来了一系列不可忽视的压力和问题,随着城市化过程的不断推进,流动人口总量不断上升,给城市的安全带来了更大的隐患。

  3、城市的下岗职工、社会无业人员也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由于我县近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就业矛盾日益加剧,社会上无业闲散人员群体不断扩大,他们大多没有一个正式、固定的工作,也就没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当生活陷入困境时,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得到救济,便走上了犯罪道路,以盗窃等侵财类犯罪来缓解一时之急、社会无业闲散人员群体不断扩大。是“两抢一盗”犯罪多发的社会根源,构成了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大隐患。

  4、社会分配不公,导致低收入人群,铤而走险。收入较低的单位用工、从事建筑、搬运、经商服务、收旧拾荒以及无业人员最具犯罪倾向。他们一般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当打工不易、挣钱不多、致富无望的时候,“望富兴叹”之余就会带着一种强烈的失落感和自以为被剥夺的心态来看待他所置身的这座城市,内心很容易诱发出反社会的报复行为,他们往往急功近利,赚钱心切,往往不择手段,铤而走险,以非法的手段去谋取财富。

  5、 犯罪嫌疑人缺乏理性和法制观念。好逸恶劳、贪图安逸享受是“两抢一盗”犯罪的主观原因。道德的沦丧、文化糟粕的影响是诱发“两抢一盗”犯罪的客观原因。好逸恶劳、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的享乐主义使得他们的头脑中迅速形成一种严重扭曲的金钱观,畸形的消费观,颓废的享乐观,耻辱感、罪恶感下降,因而为满足私欲而进行侵财犯罪活动。这些人一般文化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头脑易热,自我约束力差,处事缺乏理性,做事不记后果。

  6、对青少年犯罪缺乏行之有效的预防和打击机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社会突出问题,他们大多结为团伙,侵害目标主要是商店,多数青少年团伙,按年龄他们都应是在校初中生,因种种原因而辍学,他们大多在生活上养成了好逸恶劳的习惯,挥霍成性,一旦手头无钱,便会不择手段,甚至铤而走险。同时,市场经济正在发展中,由于管理不善,电视、报纸、杂志和因特网上暴力、色情等内容泛滥,不健康的思想道德观念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对金钱和物质的追求成为青少年实施犯罪的首要动因。受不良影响,开始小偷小摸,继而铤而走险盗窃抢劫,走上犯罪的道路。在我旗这类人群不仅经常性的纠集在一起实施系列盗窃,且逐步发展为拦路抢劫,抢劫的对象主要是在校学生、老人和独行女性,也是导致抢劫案件上升的重要因素。这类人群由于年龄小,不够刑事责任年龄,破案后往往批评教育一下就放人,“放人抓,抓了放”,无法有效打击,造成这伙青少年有恃无恐,屡屡作案,成为突出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7、安全意识不强,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主要表现在:(1)街头治安巡逻力度及密度不够,形成一定的监管空白地区,在这些地区,一旦发生“两抢一盗”案件,很难及时发现、有效控制。(2)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中一些村民没有对自身的安全防范引起足够的重视,贵重物品和钱包放在显眼的位置,一些重要物资和摩托车在晚上就只是放置在村边的公路旁,容易成为受害对象。居民夜晚不锁门。农村很多住户无院墙,城镇住宅无防盗窗等,如被告人黄朝林、黄朝项等六人人盗窃案中,他们广西人,就是因为主犯曾经来过奈曼旗,认为这里盗窃作案容易,大多住宅、单位没有防盗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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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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