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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犯罪的成因和对策

http://www.dffy.com 2008-8-4 19:52:55 作者:黄玉雪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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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可忽视,不仅身兼多种角色,还承载着家庭的很多责任。女性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女性群体对社会的影响是长期、深远和巨大的。虽说这是个男女平等的时代,但是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在接受教育、就业、社会层次、收入等方面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及贪图虚荣的性格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女性不能自立、自重,没有找到适当的定位,不能正确把握自己,为满足其膨胀的私欲,不惜将自己的生命、家庭、人格、尊严作赌注,铤而走险走向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一、女性犯罪的特点

  近年来女性犯罪呈上升态势,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社会问题。怎样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女性犯罪这一课题,已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北安市法院2005年判决生效的139名人犯中,女性为11人,占生效人犯的7.9%,2006年判决生效的131名人犯中,女性为12人,占生效人犯的9.23%,2007年上半年判决生效84名人犯中,女性为9人,占生效的10.71%。(见表一)通过对这些刑事案件中所涉及的女性犯罪的调查,对现代女性犯罪有如下特点 :



  表一

  1、 犯罪主体多为无业和农民身份 。在调查到的位女性32中,无业和农民身份的各占12人和 8人,两项所占比例为62.5%,这些人员实施的犯罪多与钱财有关,尤以盗窃和诈骗最多。究其原因,此类人员大多无一技之长,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有些甚至无固定住所,而每天所要面临的基本问题就是生计问题,因而实施涉及钱、财的犯罪就成为其谋生的最直接的手段。

  2、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在被调查的32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20人,所占比例为62%,其中文盲的3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2人,占38%。从文化程度结构来看,文化水平低下,其法律意识也较为淡漠,容易受物质利益的诱惑和外界因素的干扰走向犯罪,同时由于性格偏激、狭隘,易感情用事,遇事易冲动,自控能力较差,常因琐事处置不当,而采取过激行为,诱发犯罪。

  3、年龄以中青年居多,未成年及年长者较少。在本次调中,25-50岁这一年龄段的人占绝大多数,共有28人,占88%,25岁以下的只有2人,50岁以上的2人,各占6%。(见表二)这一年龄段的人员犯罪率高的原因,主要是身为中青年,大多数人员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较大,一些人迫于生计及担负着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等责任,却又不想通过勤劳致富,而是好逸恶劳,通过盗窃、诈骗、贪污等犯罪手段来实现敛财的目的。 

  

          表二

  4、犯罪类型多为以暴力犯罪和职务犯罪居多 。此次调查32件案件中,故意伤害罪的10人,占32%.职务犯罪12人占38%。(见表三)女性犯罪涉及罪名集中又趋多样化,侵犯财产类犯罪较多,反映了一些女性贪图虚荣,金钱至上,追求享受,相互攀比的心理比较突出。 

  

     表三

  二、女性犯罪的成因

  1、女性自身的因素。

  一是金钱盲从,贪慕虚荣。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更容易受金钱驱动。据统计,95%的女性犯罪直接或间接与钱财有关。由于女性的虚荣心较强,常不满足于现状,最后不惜采用犯罪手段来实现自己的金钱梦。

  二是感情盲从。女性犯罪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感情盲从而犯罪,这种感情包括爱情、亲情、友情,这也是女性犯罪以共同犯罪为主的主要原因。如禁不起家人或老乡的请求,为望风或转移财物所有人的视线,配合家人或老乡实施盗窃;禁不起男友的劝说为了男友挪用公款贪污等。

  三是理智盲从。这主要体现在诸如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权利的女性犯罪中。由于女性易激动,不善于用理智去控制自己的感情,遇到问题易走极端,最终导致犯罪。

  2、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女性犯罪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发生暴力的家庭,农村略高于城市,个人职业多为农民、工人和个体户,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究其根源:一是有些女性没有经济来源,经济上不独立导致其在家庭中没有地位,经常遭受丈夫的打骂。二、丈夫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以为丈夫是凌驾于女性之上的,可以随便打骂。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最初的容忍都是源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怕丈夫报复、怕亲友、领导知道。可当这种侵害积累到一定程度,忍无可忍时,便采取伤害或杀人的方式进行“反抗”。据有关部门调查23.6%的女性曾向娘家及亲朋好友或有关机构求助过,但被求助者有 15.6%采取不管或者劝其不要伸张的态度。这种不被扼制的家庭暴力,终因施暴者有恃无恐而变本加厉,使受虐女性在积愤难消的情况下,走向疯狂报复的极端。最终施暴者虽得到了惩罚,但是受虐女性也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家庭也随之瓦解,子女孤苦无依。

  3、婚姻和感情危机。婚姻和感情危机很容易使女性挺而走险,或者是产生消极思想。在婚姻和感情方面,女性往往因处于受侵害地位,有的是为了得到不应该得到的感情,有的是为了捍卫自己的婚姻,但以其自身的劣势地位又难以改变自身处境,在经过几次三番的痛苦挣扎后,萌生了除之而后快的冲动而采取极端手段。 还有一种情况由于感情不和,无人与之进行必要的沟通,长期生活在自我封闭状态,无法溶入社会,无处宣泄感情而形成自闭性格,总认为人人为我敌,每个人都看不起她都要欺负她,形成狭隘、猜疑、嫉妒、偏执的性格特征。人格扭曲而产生犯罪欲望。

  4、传统和封建思想影响文化素质低较低。传统封建思想认为,女孩以后是别人家的人,女孩的家庭地位一直很低,没有必要上学受教育,在一个家庭中需要付出、让步、奉献的永远是女孩。所以导致女性文化水平都低于男性,尤其是农村女性。这是外来妇女犯罪的主要原因。外来妇女跟随丈夫或老乡来到城市后,由于文化素质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看到身边的亲戚、老乡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手段过得挺潇洒,也跟着心动,加入其中,跟着当起了“女贼”、“女抢犯”、“女骗子”,由于文化素质低,相当一部分女性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在遇到棘手的问题时,易采用极端的方式,而不会寻求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5、精神空虚。当前,我国物质生活水平不断上升,一些妇女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但由于妇女所接受教育的局限性尤其是农村妇女,使得这些妇女不知道如何打发空闲时间,精神极度空虚,从而引发犯罪,比较常见的是赌博犯罪和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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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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