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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15的倒掉说起

http://www.dffy.com 2006-8-4 20:26:26 作者:周曙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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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中消协的一声令下,3·15标志终于轰然倒掉,不再被允许使用,这个曾经标称为“消费者信得过”的认证品牌就这样成为一段并不光彩的历史。失去信誉的认证标志自然没有存在的价值,但是3·15标志为什么会由兴到衰,进而迅速倒掉?

  3·15标志的兴起说明了一个浅显的道理:我们的消费者特别需要有人帮助他们鉴别评判产品和服务的优劣,帮助他们获得高品质或者至少在质量上令上信得过的产品和服务。而与此同时,我们的市场之中,还充斥着许多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东西;我们的企业,大多没有叫起响、拿得出的品牌;很多时候,消费者只能凭着直觉或者干脆随意选择他们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且经常会因此受到伤害,轻则买回满腹的怒气,更严重的还会伤及身心健康,最可怕的结果还可能因为某个产品或者某次服务而导致终身的伤残甚至丢失了性命。

  既然有如此强烈的需求,那3·15标志为什么又迅速倒掉了呢?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因为这个标志非但没有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反而还乱中添乱,成了少数不法缺德厂商用以欺骗消费者的工具。说起来,这简直是消费者的耻辱,原本用来标识以便让消费者信得过的标志,竟然成了蒙蔽消费者的帮凶。频频曝光的涉及3·15标志的丑闻让这个曾经被消费者寄予厚望的标志很快就失去了人们的信任。

  再深究下去,我们就会发现,3·15标志的认证机构及其人员难逃其责。正是他们利用并且最终玩弄了消费者的信任,使3·15标志变成在事实上能够花钱购买的商品;是他们为了收取更多的“认证费用”而置标准而不顾,为伪劣产品和服务大开营销方便之门;还是他们,为金钱所惑,忘乎所以,早已不记得自己本来的身份和职责。

  3·15标志的倒掉并非说明消费者不再需要这种标志,恰恰相反,正是由于没有充分的消费指引和帮助,我们的消费经历至今还充满着伤痛。一个3·15倒掉了,我们希望能够看到其他以保证产品服务品质和质量为主要内涵的其他标志能够从中吸取教训,避免重蹈复辄。其实,教训并不难寻,主要的问题正是出在那笔认证费上。笔者以为,若加以纠正,应首先明确规定,一切相关的标志,为了确保其起码的客观性和中立性,必须严厉禁止以任何形式收取被认证厂商的任何费用。

  新闻链接:法制日报《3·15标志将不再被允许使用》,http://www.legaldaily.com.cn/misc/2006-08/01/content_3632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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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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