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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成改制企业“陪嫁” 借改制职务侵占获刑九年

http://www.dffy.com 2006-8-7 17:21:41 作者:陈军 刘素美 来源: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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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公改私”仅需25.6万元,暗中的“陪嫁”却高达70余万元,当事人白得一家工厂不算,还净赚近45万元,天底下竟有这等好事?近日,在改制期间大肆侵吞企业资金的泰兴市纺织器材三厂原厂长蒋万东被该市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泰兴市纺织器材三厂是一家创建于70年代的集体企业,现年63岁的蒋万东曾长期担任该厂厂长。1993年,蒋万东指使会计蒋某设立代号为“118”的账外账,专门用于接受厂里以现金方式回笼的货款,并要求蒋某严格保密,绝不能让工厂其他负责人和职工知道。此后短短数年间,在蒋万东的苦心经营下,“小金库”库存资金高达150多万元。
  1998年初,主管部门准备将纺织器材三厂改制为私营企业。蒋万东得知消息后积极活动,成为该厂的指定购买者。在工厂进行清产核资时,蒋万东对藏有巨额资金的“118”账户隐匿不报,并设法虚增企业债务18万多元,致使该厂的资产核算总额严重失实,仅为25.6万元。同年8月,蒋万东在尚未交付购厂款项的情况下,迅速到工商部门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成了名副其实的“老板”。
  虽然工厂如愿以偿地姓了“蒋”,但蒋万东却如同坐在了“火山口”上。工厂改制后的数年间,工人们对企业以明显低于实际资产的价格出售十分不满,积极搜集相关的事实及证据,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2005年12月,工人们的举报引起了司法部门的关注,在企业改制中玩“空手道”的蒋万东随之落入了法网。2006年7月3日,泰兴市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蒋万东提起了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扣除改制前蒋万东用“小金库”资金为企业支付的各种费用,蒋万东实际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企业资金70余万元。另据了解,蒋万东购买纺织器材三厂需缴纳的25.6万元,至今没有支付。
  检察官点评:“小金库”已成为改制企业资产流失的“黑洞”。究其原因,一些改制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资产监督部门对“小金库”监控乏力,加之企业清产核资不到位甚至走过场,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为此,检察官建议从三个方面堵住“黑洞”。首先,严格限制管理层收购,明确手续及程序,使国有、集体资产的转移走向产权市场,通过竞争程序使企业的隐性财产变为明确财产。其次,对改制企业应加强审计监督和资产评估,坚持先审计后评估的原则,严防“小金库”和账外账。第三,建立完备的责任人追究制度,明确国资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失职、渎职者要严格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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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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