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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价古瓷”之争再起波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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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6-13 9:25:05 作者:施琛耀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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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物界的“天价古瓷”真伪学术之争曾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媒体的广泛关注。今年2月,镇江“天价古瓷”藏家向家林状告江苏省古陶瓷研究会副会长王德安及《收藏快报》侵犯其名誉权,再次将此事与涉及的各方当事人推上了“风口浪尖”。昨日上午,该案在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开庭审理。记者全程直击了庭审现场。 回放:绕不开的“天价古瓷” 2005年,南京某媒体率先披露,镇江突然发现一批“天价古瓷”,藏品有100余件,以宋代定窑瓷器为主,达80多件,其中甚至还有白釉孩儿枕、绿定瓶等“稀世珍品”。据收藏者向家林称,这批藏品是上世纪30年代其岳父的一个朋友出于报恩赠送的,后由其岳父转赠给自己。据悉,如果这批瓷器全是真品,总价值将超过亿元。 在媒体纷纷跟进热炒之际,2005年8月10日,福建《收藏快报》头版头条发表王德安的署名文章《南京上演“天价古瓷”闹剧》(以下简称《闹剧》),称“天价古瓷”只是“后仿赝品”,这里“有经济利益的驱动,说到底是一个陷阱,一场骗局,一出闹剧”。 今年2月,向家林将作者王德安和《收藏快报》及负责《收藏快报》发行的《石狮日报》告上了法庭,认为《闹剧》一文已经超出“学术探讨的范畴”,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而原告4件藏品的“身份”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此次诉讼的导火线。向家林在诉状中称,《闹剧》“通篇对原告的4件藏品进行了恶意评价……用主观臆断的方式认定原告的4件藏品是赝品”。 焦点: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闹剧》一文是否存在对原告的名誉侵权成为昨天庭审的争论焦点。 原告向家林的委托代理人认为:“两被告撰写和刊发的这篇文章,已经超出了正常学术探讨的范畴,对原告个人尊严造成了极大的侮辱。” 原告同时在诉状中称,其藏品中的定窑白釉小碗、定窑酱釉盖罐已在北京国家博物馆文物科技保护中心进行过鉴定,“鉴定结论为:样品成分与宋代定窑的白釉表面成分符合较好,但(被告)依然对权威部门的鉴定置之不理,肯定原告的4件藏品是赝品”。被告“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工作和正常生活,也给原告带来了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对此,被告进行了针锋相对的答辩:《闹剧》一文只是正常的学术探讨,属于对文物真伪问题的各抒己见,不存在侵犯原告名誉权。 被告委托代理人表示,被告文章内容早已被《南京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所证实,均为本案的客观事实。原告藏品存在着简化字“爱”、酒字错误写成“洒”等事实,在《闹剧》一文发表之前,相关图片已经在网上、报纸上被公诸大众,所述事实都有合法来源和证据支持,且无一源于原告的杜撰。 此外,《闹剧》一文作出“这批天价古瓷是后仿赝品”的评论,是在充分论证“天价古瓷”本身存在谬误、违反常理以及“古瓷”来源不符合文物“流传有序”等多方面事实基础上作出的评价,与原告的人格以及人格权没有任何关系。《闹剧》文中“有经济利益的驱动,说到底是一个陷阱,一场骗局,一出闹剧”的尖锐评论,其目的是呼吁规范收藏市场,呼唤社会诚信,是指“天价古瓷”现身事件本身,而不是指上述事件的参与者或者涉及到的某一个人。 声音:“社会科学在争论、辩论中发展” “在学术批评中,批评者往往为了提供自己批评的战斗性,采用尖刻的刺激性语言,为的是更加强调自己的观点,给论敌以更为强烈的震撼和打击。这样的批评也是正当批评,仅仅是刺激性更大,更富有战斗力而已。试看鲁迅先生的那些匕首和投枪式的杂文,都是这样的战斗性批评文章。社会需要温和的批评,也需要尖刻的、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的批评……社会科学在争论、辩论中发展。”在庭审答辩中,被告代理人引用人民大学教授、著名法学家杨立新的这段话引人深思。 文化部中国艺术品评估委员会委员、故宫博物院瓷器鉴定专家杨静荣教授在就此事接受采访时表示:“学术上的自由讨论,可以各抒己见,即便是对故宫收藏的瓷器提出不同学术观点,也是很正常的事。《闹剧》一文从学术讨论入手,对当前收藏界出现的一些是非颠倒的歪风邪气予以批驳,为避免更多的收藏爱好者上当受骗,提出忠告,很有必要。” 昨天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对案件的最终结果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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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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