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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电子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落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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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9-4 15:23:13 作者:施为飞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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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南京股民王女士从代理律师手里拿到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调解书,她将获得东方电子集团赔偿的价值1万多元的股票。至此,长达4年之久被称为中国证券赔偿第一案的东方电子(000682)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最终以股票赔偿、民事调解方式结案,近7000名东方电子股民将可获4.42亿元的民事赔偿。与王女士一样,南京其他的131名股民也陆续收到了同样的民事调解书,他们将获得折合近260万元的股票赔偿。王女士告诉记者,根据法院的调解方案,她将在10月中旬就能拿到赔偿,虽然数额不大,但漫长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她非常高兴。 回放:最大规模的集体证券诉讼 1997年1月,东方电子上市后股价一路攀高,到1999年股价最高达到60元,并连续几年大比例送股。2001年9月10日,东方电子发布公告称正接受证监会调查。之后检察机关查明,1997年到2001年8月期间,东方电子原董事长、总经理隋元柏等人伪造公司业绩,买卖东方电子内部职工股用于虚增主营业务收入。而在此之前,该股已一路下跌,股价已不到10元。 法院于2003年1月对隋元柏等人进行刑事判决,从而拉开了涉及7000多名股民、诉讼标的高达4.42亿元的中国虚假陈述索赔第一案的序幕。近几年,该股股价一直在10元以下徘徊,最低曾跌至1.66元。 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2003年,南京市135名受害股民集体向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提起索赔诉讼。这也是南京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体证券诉讼。 结果:人均获赔2万元 根据法院公开的调解协议显示,被告东方电子集团将以其持有的东方电子股票赔偿原告损失,股票以每股6.39元计价。其中南京共有132位股民获得赔偿,获赔总股数40多万股,合计金额近260万元,人均获赔2万元。 据南京众多股民共同聘请的代理律师涂勇介绍,由于赔偿计算方式非常复杂,法院为此甚至还专门设计了一套理赔软件。起诉的股民,平均赔偿幅度是经过精密测算的,比如股民在上证指数1000点的情况下,以10元一股的价格购进股票,如果上证指数跌到800点,股民以5元一股的价格抛出,每股赔偿需要扣除20%的系统性风险。此次南京市132名股民中,最高的赔偿幅度超过100%,而最低的赔偿幅度只有40%,这些都是经过电脑周密测算的。 东方电子集团承诺,其以持有的不超过东方电子6021万股股票承担65%的赔偿责任。按照调解协议,东方电子集团将以这6021万股对原告进行赔偿,每股计价6.39元,预计9月30日前完成全部过户工作。而东方电子集团所持东方电子第一批4800万股解禁股份在10月13日可流通,因此,获赔股民有望在10月13日之后将赔偿的股票进行兑现。 遗憾:3位股民未获赔偿 在135位参与起诉的股民中有3位股民无法获得赔偿。涂律师告诉记者,这3位股民虽然在2002年12月虚假陈述被揭穿前买过东方电子,但是他们在揭穿之前就卖出了,所以他们提供的交易日期与法院认定东方电子虚假陈述的日期不符。因此,就无法获得赔偿。 “东方电子案曝光以后,我先后接受了300多人的委托咨询,而最终决定委托起诉的只有135人,很多人觉得万一败诉还要再搭进诉讼费,划不来。”涂律师告诉记者,其实在南京符合诉讼条件的至少还有100多人。很多股民没有关心证监会的公告,所以根本不知道由于上市公司造假而造成自己炒股受损,可以通过诉讼来获得相应的赔偿。 因此,涂律师提醒广大股民,炒股除了有市场风险外,还隐藏着不少法律风险,今后碰到类似情况,必须尽早打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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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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