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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能总裁秦鹏卷入“偷税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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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8-7-9 20:38:26 作者:邓益辉 来源:e法网-法制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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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日前,当法院因“违反竞业禁止”判决秦鹏停止在娃哈哈担任董事,并赔付40万元时, 这位“永远相信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达能中国区总裁可能没有料到,自己还将像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3个月前一样,卷入一场“偷税门”风波。
虽然今年已经53岁,秦鹏却是一位始终保持单身的“钻石王老五”,其作风一贯低调且行踪不定,对外界保留了几分神秘色彩。
今年6月2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书将秦鹏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中。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小股东诉达能董事秦鹏个人“竞业禁止”纠纷一案判决,秦鹏停止在沈阳娃哈哈担任董事职务,其在担任其他竞业公司职务期间所得收入20万元人民币,归沈阳娃哈哈所有,并另需赔偿沈阳娃哈哈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人民币,以弥补该合资企业的损失。
随后,一封自称为“税务爱好者”寄来的举报信,称“达能收购乐百氏可能存在恶意偷逃巨额税款”,作为达能高管的秦鹏卷入其中。而3个月前爆出娃哈哈掌门人宗庆后偷税一事的,同样出自一位“税务爱好者”之手。
雪上加霜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判决书中显示,秦鹏在担任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董事期间,还在其他与该合资企业相竞争的公司中担任董事和董事长。秦鹏所担任的其他职务包括: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产品价格和市场占有率均下降,这是由于该公司面临来自乐百氏等公司竞争的结果。判决称,秦鹏违反了中国的《公司法》。
据了解,这是达能在娃哈哈发起的合资公司小股东代位诉讼“达能董事违反竞业禁止”系列案中输掉的第二起官司。在本次判决之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达能缺席的情况下就此审理、判决达能方败诉。
我国《公司法》对“竞业禁止”有明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达能方面拿到这一判决书后,对这一判决表示“非常遗憾, 并将依法上诉”,并称“这一判决存在原则性和根本性的错误”。
当达能与哇哈哈的“达娃之争”又将掀起新一轮“诉讼战”时,此前被哇哈哈方面直指为“宗庆后偷税案”举报“深喉”的秦鹏,同样陷入偷税风波。这一事件无异于给秦鹏及达能的处境雪上加霜。
据工商方面的资料显示,达能子公司卡尔文公司设立了14家新乐百氏公司,总投入资金额仅为1.4亿美元,按2000年3月收购时的汇率计算,约合人民币11.7亿元,远低于公开的23.8亿元。自称为“税务爱好者”的举报人据此认为,中间存在12亿元的巨大差额。
“如果这12亿元转让款确实存在,就应该缴付税款。”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卫清律师表示,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境外支付需要在国内申报缴税,违反这一规定的责任人应当补缴税款、滞纳金,而如果存在恶意行为,数额巨大的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低调对外
身为法籍华人的秦鹏执掌达能中国区的经历,稍显戏剧性。1993年,法国达能与北京市华冠乳品公司洽谈合资,前期谈判基本结束后,当时的法国总经理就悠然自得地度假去了。岂料此时美国卡夫半路杀出,抢先与华冠签了约,合资成立北京卡夫公司。随即,那位总经理被调离,而秦鹏成为了最合适的继任者。
秦鹏曾经就职于某大型国企,后来在法国工作过十几年。1987年他从法国回国,怀揣社会学硕士学位,任广州达能酸奶公司第一任总经理,对中国市场和企业有很深的研究。
一位达能原市场总监说,当时达能还没在中国设立总部,秦鹏的身份更像一个谈判和股东代表,他特殊的个人背景也使他游刃有余。但实际上,秦鹏接掌达能中国业务的早期并不顺利,因为早期“不服水土”,达能的市场份额、品牌影响力和营销渠道都不够强大。
直到2000年,达能才在中国多方斩获。一年内,达能先入主乐百氏,随后五位创业元老集体辞职;11月时入股光明,年底收购梅林正广和。此时,春风得意的秦鹏第一次接受了国内媒体的采访,随后,很多谈判细节出现在报纸上。据透露,之后秦鹏受到了总部的批评,他苦笑说,“中国的记者有时创造性的确很强”,并称“留下了终身教训,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
随后两年时间里,秦鹏以及他所执掌的达能似乎在中国市场销声匿迹。2003年,达能又开始增持光明股份,引起业内巨大关注。但面对媒体,秦鹏仍不愿深谈,即便是足球(1998年法国世界杯达能是最大赞助商之一,2006年齐达内退役后成为达能集团董事)、达能营养中心(秦鹏兼任副主席)等话题。在秦鹏看来,“那都是引子,是要引入正题的。”
至此,秦鹏给外界留下的印象,只停留在瘦高的个子,西装眼镜和渐渐稀少的头发。而与他打过交道的人,对他的评价是“北京人的热情和法国人的儒雅迎面而来”。
铁腕并购
秦鹏,这个童年时第一次见到外国人,便向对方提出“你们能造万吨轮吗”问题的生意人,和达能在中国的20年则充满了争议。
秦鹏的思路是成为“买盘者”,他的并购手腕果断决绝、志在必得。业内人士分析,达能在股权并购前期,曲线获得最大股权,在合作中期,达能利用制造法律陷阱、抓住法律陷阱逼合作方就范等技巧占据主动,最终实际控制合资公司。类似的手法在达能参股其他公司时一再出现。“达娃之争”便是这种并购方式的一个典型例证。
1996年,达能拉着百富勤,入股娃哈哈。之后,百富勤倒闭,股份转卖达能,后者以51%的股份让娃哈哈成为其控股企业。紧接着,达能不动声色地把乐百氏、深圳益力、梅林正广和等大名鼎鼎的饮料企业收入旗下。达能在中国饮料市场的强势布局已经大功告成。
而当乐百氏品牌已经被边缘化,达能面对“消灭中国民族品牌” 的问责时,秦鹏说:“达能对当地品牌的尊重是发自心底的,它知道消费者对于一个品牌的忠诚度是它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最重要的东西。”
但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曾对媒体表示,在他看来,娃哈哈和达能的合资合作,“除了钱什么都没有”。娃哈哈在和达能的合作中,只得到了达能掠夺性的投资,却没有得到初衷希望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光明乳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佳芬,直接参与了达能、光明从“联姻”到“离婚”全过程。她曾因觉得达能的“野心和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做法肯定后患无穷”,而代表光明拒绝了达能的合作请求。
秦鹏却认为:“今天中国走向世界,害怕被收购的想法倒不应该有了。咱们不能盲目自大,但是也别妄自菲薄,我永远相信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部分报道据《中国企业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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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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