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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房产证能换“绿卡” 中介商大发横财

http://www.dffy.com 2008-7-22 19:01:22 作者:沈莉波 庄莉莉 来源:东方法眼

    绿  


  100平米以上的房产就可获得无锡市“绿卡”,擅于抓住“商机”的陈某伙同小李,用拼接的方法将内容真实的房产证复印件进行改制,为他人获取户口准迁证,从中牟利,交易69份,非法得款50.5万元。被江苏无锡北塘法院依法以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和3年6个月。

  从事房产中介的陈某无意中看到一则广告,说能帮人拿到无锡“绿卡”,身边居然也有人这样顺利过关了。生意一直惨淡的陈某发现了“生财之道”。他们的目标是在锡未买满100平方米房屋,不符合无锡市有关户口迁入政策的外地人。为他们办得户口准迁证,条件是每户需支付0.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中介”费用。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还很谨慎,通过把自己的房屋过户到“客户”头上,然后通过正常的途径办理。生意越来越好,去办理户籍的次数也多了,一来二去,和办理户籍的窗口人员渐渐熟悉了。按规定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才能办理的户口准迁证,现在陈某只需要房产证复印件就可以办成。这一改变给陈某的生意带来很大的“便利”,陈某想到了制作假产权证复印件的方法。

  陈某雇用了员工小李,一方面帮助陈某“拉业务”,另一方面是负责用扫描仪在电脑上“制作”房产证复印件,只需把姓名和住房面积修改下就可以了。两人合作,共同非法得款共计50.5万元,其中陈某得款45.75万元,小李得款4.75万元。

  法院认为,陈某和小李的行为均已构成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小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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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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