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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啥东东都能随便快递了

http://www.dffy.com 2008-7-29 19:03:14 作者:明磊 来源:江苏法制报

    绿  


  核心提示

  上周,南京玄武警方披露了一起利用网络销售仿真枪支案件。7月23日,该专案组李强警官告诉记者,买卖仿真枪的常松和赵小惠等14名犯罪嫌疑人,自2007年6月以来,先后通过广东和河南的上线,购买仿64手枪、MP001、M9等枪支共27支,这些枪支都是在境外生产,通过走私途径流入境内。而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快递、物流的运输网络把这些枪支从广东、河南等地运到南京,又从他们的手中卖出,运到外地买家的手中。“他们找了三四家小型快递公司,把枪支以机器零配件的名义托运,而这些快递公司什么货物都能运,根本不会开箱检查,这才让他们销售仿真枪的生意能够得逞”。嫌疑人抓获了,而对涉案的快递公司,警方只能把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我们缺少打击的手段和依据”。

  也就在这个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实施,这是第一部全面对快递市场进行规范的行政规章,结束了目前我国尚无一部专门规范快递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现状,为快递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定下了“规矩”。

  六大类物品禁止寄递

  据记者了解,之前也有一些部门联合发文,对快递市场进行规范,但都只涉及快递市场某一方面的管理或某一业务种类。如2001年信息产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邮政局发出《关于进出境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委托管理的通知》,对经营国际快递业务作了规定;今年2月26日,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银监会、国家邮政局等七部局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禁品网上非法交易活动整治工作的通知》,对为网上购物实行配送的快递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达瓦在对《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出台说明时特别指出,快递作为邮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管的重点,“依法规范快递市场秩序的任务十分紧迫”。

  《办法》的出台对快递市场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其中明确规定六类物品禁止快递企业寄递:一、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二、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三、武器、弹药、麻醉药物、生化制品、传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五、流通的各种货币;六、国家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如果快递公司违反国家规定,收寄禁止寄递的物品,或未按规定收寄限制寄递的物品的,将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快递企业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7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南京市312国道、光华路附近的快递公司作了探访。在汽配市场附近一家快递公司,记者看到地上、柜台上堆放了一些被透明胶带包裹的纸箱,上面写着几个省内的邮寄地址。记者询问一位工作人员,会不会打开纸箱检查,他告诉记者:“不用。里面是挖掘机的配件,包装箱上都有说明的。打开看,还要重新封装,麻烦。”

  记者获悉,目前行业主管部门已经行动起来,从寄递环节安全入手,对快递市场开展了大检查。最近,省邮政管理局派出了5个检查组,实寄测试液体类、粉末状、类似肥皂块状(膏状)等禁寄物品,并使用纸箱严密封装。测试人员通过营业窗口交寄和电话预约上门两种方式进行测试,结果显示,营业网点实寄测试的收寄验视率和禁寄物品拒收率达100%;而电话预约上门揽收测试的收寄验视率和禁寄物品拒收率仅分别为52.7%、52.6%,而揽下业务的快递员基本不询问快件内装何物,也不开箱检查,只顾着多做一笔业务。

  “延误、丢失、损毁”将被罚

  据记者了解,目前实施的《邮政法》还是1986年的版本,其中规定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由邮政企业专营,并未对“快递”进行定义,这使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诞生的民营快递企业,一直背着“黑户”的名声。快递公司由于进入门槛很低,一间办公用房,七八个人,几辆自行车、摩托车,最低投入1万元即可开业,导致了快递公司遍地开花,为了争取业务,他们在价格上大打折扣,但是服务也打了“折扣。”

  记者从省邮政管理局获得的数据表明,今年5月份,该局共受理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的有效申诉7件,其中涉及快件延误的1件,涉及快件丢失以及内件短少的3件,涉及快件损毁的1件,涉及服务态度差的2件。我省快递服务平均有效申诉效率为万分之零点零零七,而涉及到的我省3家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中,其申诉率皆高于我省平均水平。

  可见,即使到今天——“延误、丢失、损毁”,一直是快递服务让消费者头大的主要问题。现在有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快递服务作出基本规范,给快递公司套上了笼头。

  《办法》中规定,快递服务要执行《快递服务标准》。快递企业应当公布并遵守其服务承诺、合理制定格式合同。快递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价格、营业时间、运递时限等服务承诺,以书面形式明确快递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格式合同条款应当做到公平合理、准确全面,并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根据《办法》规定,快递企业从业人员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扣留、倒卖、盗窃快件,不得违法泄露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一旦发现违反该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将对快递企业处以5000—3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按照运递时限递送快件的,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出现突发事件,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时,快递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快递企业应当对所有与事故有关的资料进行记录和保存。快递企业因停业、转产、破产等原因,停止快递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妥善处理所收寄的快件,并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网络购物

  纳入管理范围

  7月24日早上,丹凤街一家手机销售市场里,赵哥手里饭团还没啃完,过来一位小伙子在柜台前喊他的名字。赵哥擦擦手,接过他递过来的包裹,对他说:“你下午3点钟再来,我还有发到淮安的货。”

  赵哥开门就要忙乎,他在这一行坚持了很多年,有点小名气。记者找到他,还因为他同时在淘宝和本地的论坛上开设了网络商店,人气都很旺,“网络的生意能做成,就靠着快递公司能帮我把货送到我的柜台,再送到买家的手上,没有他们,我只能守着三尺柜台做生意”。

  但是,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活动中,容易出现快件损失、货款收付纠纷等现象,为了这些事情,消费者到消协去投诉,到法院去起诉,可能得到部分或者全部的赔偿,然而这些出了问题的快递公司,也就是赔钱了事,没有得到任何惩罚。

  现在,《办法》对这一现象作出明确要求:快递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并报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企业从事代收货款业务,应当遵守国家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违者将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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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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