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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

http://www.dffy.com 2008-6-5 20:29:12 作者: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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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投诉、举报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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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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