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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谎了断一起民事纠纷

http://www.dffy.com 2006-2-10 22:08:45 作者:王道强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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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测谎能否作为民事证据使用,在审判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而一些案件光凭其他证据很难确定案件的客观事实。本站在此发表的一则案例,体现了测谎的作用。

  彭某原本以为对方没有书面证据不能胜诉,铤而走险,编造谎言,欺骗法院和法官,结果在测谎鉴定中现了原形,两案白白多损失6000余元。

  2005年5月1日,彭某承包的水产公司1号鱼塘到期,2005年4月,彭某、水产公司及第三人孟某三方进行了协商,由第三人孟某当场补偿彭某1000元,即日起,彭某把鱼塘交与孟某,鱼塘由孟某承包。因协商时仅三方三人在场,且收款1000元时没有出据收条,彭某心存歹念,孟某向鱼塘放鱼的第二天,彭某即组织人员到鱼塘抓捕三车鱼苗,孟某阻止,彭某即以水产公司为被告、孟某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按承包优先权与水产公司续签合同。后孟某以彭某为被告要求彭某赔偿鱼苗损失7800元。两案均由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综合证据分析认为彭某说谎,判决彭某败诉,彭某提出上诉,徐州中院组织三方进行了测谎鉴定,鉴定显示,根据彭某的生理、心理反映,彭某说谎,从而维持了一审判决。贾汪法院利用测谎结果对孟某与彭某捕鱼案进行调解,彭某亦赔偿了孟某鱼苗损失。经计算,彭某两审诉讼费、测谎鉴定费、两审律师费、6证人到庭作证相关损失至少应损失6000余元。真是"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法官提示:法律的应有之意是公平如水、公正如山,法律的基本功能是明辩是非、惩恶扬善、定纷止争。那些妄图利用法律的空白或漏洞准备谋求非法利益的,必定会落得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或者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必然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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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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