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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款被代理人占有 艰难索赔五年路

http://www.dffy.com 2006-3-15 22:11:33 作者:汪必红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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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4日下午3时许,重庆市丰都县司法局门前腰鼓队敲锣打鼓,一高度残疾人拄着拐杖,捧着锦旗,带着感谢信,向局办公楼走去……

  修船舶,不幸被截肢

  手捧锦旗的残疾人叫邱成德,现年74岁,丰都县轮船公司退休职工,家住丰都县虎威镇红岩村移民点,与其相伴的妻子双目失明,长期卧病在床。

  2001年4月21日,邱成德受聘请正在旧县城码头麻柳林处修理湛伟勇的船舶,忽然,吊滑轮的铁链断了,重重地砸在了邱成德的脚上,致使邱左胫骨腓骨脚背趾骨损伤。当天住进县人民医院治疗,不幸的是,在治疗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邱成德左脚足背皮肤坏死,左下肢损伤发生感染,最后被截肢。治疗终结后,邱成德成了6级残疾。



  求索赔,分文未得到

  2001年5月9日,邱成德拄着拐杖,拖着伤残之躯,找到公民付××、冯××,全权委托其起诉丰都县人民医院,索取医疗事故赔偿,并与付冯二人签定了风险代理委托合同:邱不支付任何费用,若官司打败了,不要邱承担任何费用;若官司胜了,其代理费5000元在兑现款中扣除。

  6月23日,丰都县人民法院受理了邱成德与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并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县人民医院给予邱成德损害赔偿33000元。邱的代理人在人民法院领取了兑现款,并一直将此事隐瞒,付××、冯××也未与邱成德结算。2004年4月26日,邱成德在与雇主索要赔偿时,从其代理律师处方得知人民医院已经赔偿了自己的伤残款,而自己分文未收到。

  寻援助,最终得公道

  邱成德找相关人员索要赔偿金,得到的却是自己签字纳印的领条,而事实上自己一分钱也没有领取。他方知是公民代理给他带来了如此大的损失。

  邱成德由好友陈强万扶着四处哭诉,多方求助,多次上访。他找过多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都因证据难予收集而不予受理;他找到公安局,因不构成侵占而被转交;找到信访部门,因种种原因转办……。多次碰壁,花费已经不少,却始终未得到解决,他心灰意冷,彻底绝望了。当得知有法律援助的事情时,他又拖着沉重之躯,走上了寻求法律援助之路。



  2004年10月初,邱成德两次来到丰都县司法局,接待他的是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许明文,邱诉说了自己的遭遇。许律师立即将邱成德的案情向县司法局杜洪发局长作了详细汇报。杜局长当即表示:对此事进行法律援助,尽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许明文、况万学二位律师给邱成德提供法律援助,二律师首先安抚邱成德鼓起生活的勇气,接着找准突破口,多次深入高镇等地收集证据、查资料、调档案、分析案情、研究对策,经过艰难地取证,2005年5月9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对此案先后进行了4次开庭审理。由于证据确凿,理由充分,2006年2月22日,县人民法院判令付××、冯××二人共同给付邱成德人民币20300元。至此,邱成德长达5年多的索赔路,在法律援助下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74岁的邱成德拿到判决书后泪如泉涌,万分感激,他请人精心制作了"法律援助赢民心,伸张正义讨公道"锦旗,书写了感谢信,送到了丰都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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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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