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民生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江宁经济开发区土地“复垦”风波调查

http://www.dffy.com 2006-5-19 10:26:00 作者:孙敏 来源:江苏法制报

    绿  


  眼看着地里的麦子这几天就熟了,40多岁的郭奇刚,在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的一处简陋租住屋里,整夜睡不着。
  和郭奇刚一起的还有张军、胡华林、张付照三个,他们都是从泗洪来的农民,通过老乡介绍,今年2月他们来到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介绍,创办于1992年的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是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5.5平方公里,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已吸引了21个国家和地区的1800多个项目进区落户,可谓初具规模。5月17日,记者在江宁开发区内看到:宽阔、现代的马路边,要么是新建的厂房、楼盘,要么是正在建设的工地,还有就是大片尚未开发的土地。郭奇刚几个,不是来这里进厂打工的,他们正是到这些还没有开发的土地上来种地的。记者了解到,开发区大量的土地被征用后尚未来得及开发,而抛荒的土地闲置两年将被收回,土地所有权单位,或者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这些单位就先将地承包给农民进行开发前的复垦。现在,经过层层转包,几百名来自徐州、泗洪、安徽蒙城的农民在开发区这些分散各处的土地上进行着耕种。
             麦田遭抢割
  17日上午,在郭奇刚、张付照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他们承包的开发区诚信大道旁的一块地头。正值麦子要熟的季节,齐腰的麦穗颗颗饱满,一眼望过去,麦浪滚滚,一直延伸到远处的建筑工地。但还没到收获的日子,记者看到,这块70多亩的麦地如同头上长了一块疮疤一样,有一大片地光秃秃的,裸露的泥土上是东倒西歪的麦茬,还有一道道厚重的车辙印。“我们的麦子被人抢割了!”郭奇刚告诉记者。
  连日来,郭奇刚、张军、胡华林、张付照4个人,天天蹬着自行车在他们承包的3块地旁来回巡视。据他们介绍,5月9日和5月10日两天,转包给他们地的钱庆宇和李瑞松二人,带了一二十人,开了几台机器,公然来抢割田里的青苗。钱庆宇和李瑞松的说法是,当初签的转包协议是无效的,麦子不该由郭奇刚等人收割。郭奇刚说:我们明明是签了合同的,土地承包费、播种费、开春以来的施肥、农药费我们已经花了5万多元,眼看麦子要熟了,钱庆宇和李瑞松凭什么来抢割呢!
          一笔层层转包的糊涂账
  在郭奇刚、张军、胡华林、张付照4人的出租屋里,记者见到了几张皱巴巴的合同复印件。
  日期最早的一张是2004年11月,江宁开发区新兴市政公司与张家根签订的。协议约定新兴公司将诚信大道两旁约800亩尚未开发的土地部分交给张家根耕种。张家根向新兴公司交纳耕种土地管理费30元/亩。双方约定,复垦服从开发,一旦新兴公司急需开发用地,张家根应无条件地随时交出土地,损失自负。
  这份合同的最后一页,有几行手写字:“本合同内土地,本人全部交给钱庆宇和李瑞松两位代管和经营。在代管和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代管经营人负全责。授权人:张家根”。随后,是“接受人”钱庆宇、李瑞松的签名。这份合同的签署日期是2005年10月。
  郭奇刚告诉记者,钱庆宇和李瑞松作为土地代管人,随后就将土地转包给了一个名叫李伟的泗洪人。李伟在地上耕种了麦子,但未及收割,今年2月,其外出打工,就将地又转包给了郭奇刚等人。记者看到,一份署名李伟的手写收条复印件载明:同意把地转包给郭奇刚,收到承包和播种的小麦所有费用3.7万元。
  据郭奇刚称:3月19日,郭奇刚等人和钱庆宇、李瑞松及李伟三方当事人经协商,撕掉了钱庆宇、李瑞松和李伟当初签的协议,由郭奇刚等人和钱庆宇、李瑞松重新签订了土地转包协议。这份签字日期为2005年10月,实际为2006年3月,由郭奇刚和钱庆宇、李瑞松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书”上,双方约定:钱庆宇、李瑞松两人将承包的新城开发和日月明集团的部分土地(即辅岗路东段80亩、诚信大道77亩、水阁路南段30亩)转包给郭奇刚。具体事项是:转包期限为两个农季。转包期间,如遇开发商征用某块土地,本着复垦服从开发的原则,致使农作物损坏,造成郭奇刚直接经济损失的,钱庆宇、李瑞松应配合郭奇刚与土地所有权单位友好协商赔偿。钱庆宇、李瑞松虽有义务向开发商索取赔偿,但郭奇刚复垦的青苗损失所索取的金额全部由郭奇刚所得。合同约定,每亩承包费每两季为100元/亩,总计1.87万元,乙方一次缴清。
          交了管理费却无人管理
  “我们就是不会让郭奇刚他们收一粒麦子!”18日下午,当事另一方钱庆宇在电话里坚定地告诉记者,郭奇刚他们虽说从李伟手中转包了土地,但他们至今一分钱承包费未给。李伟所打的那张收条,完全是伪造的。因此,郭奇刚等人不是这些地的合法承包人,当然不能收麦子。作为早期承包这块地的人,李伟退出后,应由他们继续承包这块地。
  钱庆宇告诉记者,2004年开始,除了诚信大道旁的800亩地外,他们几个在开发区内拿到很多土地来复垦。自己种不过来,就转包给老家的人来种。复垦地种收时间虽然短,但他们就是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供应青苗给光明、卫岗等奶业公司解决奶牛的饲料问题,收割的当然是没有成熟的麦子。
  郭奇刚、钱庆宇双方各执一词,都称对方提供的合同造假,自己才是这块地的合法承包人,享有这块地的收益权。
  记者注意到,在最初的“复垦”协议里,委托方江宁开发区新兴市政公司是收取了耕种土地管理费每亩30元的。但现在争抢割麦的双方均向记者证实,耕种期间,并无单位对其耕种行为进行过管理。
  曾参与解决此纠纷的百家湖派出所杨宏警官向记者介绍了情况。他说,5月10日,双方抢割麦子的纠纷发生后,向警方报了警。警方随即对他们进行了调解,并对事情展开调查。就现有的材料看,任何一方都无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是争议土地的合法承包人,也没有任何一方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对方有诈骗行为。杨警官说,事发当天上午,因为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派出所希望双方下午能来所里坐下来继续协商,但不知何故,郭奇刚一方一直未来。目前,收割在即,而双方剑拔弩张,他希望大家先把麦子收了,再来协商归属问题。
  后 记
  记者了解到,几年来在开发区的建设中,有大量外来农户在尚未开发的土地上耕种农作物,但因“复垦”产生的纠纷频繁发生,甚至上升为暴力冲突。
  对开发区这些尚未开发的土地,这些外来农户们是否有复垦的权利?对他们的耕种行为,开发区究竟应如何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查看孙敏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土地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徐融

相关文章

 

· 浅谈农村土地侵权案件的执行 (2008-7-29 18:59:15)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2008-7-20 8:07:28)
· 国土资源部就《土地登记办法》答记者问 (2008-7-12 15:32:12)
· 国土局违法注销土地证 法院再撤注销决定 (2004)府行初字第04号 (2008-7-12 10:27:26)
· “土地财政”损害农民利益 (2008-7-6 18:14:50)
· 监察部等就修订《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答问 (2008-6-1 17:02:40)
·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2008-5-29 21:03:52)
· 农村有偿转包土地应适用情事变更原则 (2008-5-29 14:54:41)


上一篇:守着别墅住窝棚 (2006-5-19 10:25:13)
下一篇:车辆外挂 一年流失税费10个亿 (2006-5-19 10:27:25)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