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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狭路相逢”人难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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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7-14 12:03:37 作者:桑木 陈苓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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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权:行人如何优先享有 再回到斑马线上。斑马线是为行人优先而设的人行横道,谁享有“路权”,谁就应当被礼让。因此,走在斑马线上的行人是享有优先通行权的,机动车必须礼让行人。 其实车与人的关系,说到底还是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应该是平等的。道路交通是可以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场所,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都要同样地遵守交通秩序。但行人跟机动车相比,行人是相对的弱者,保护弱者是社会文明的体现。现在斑马线上反客为主的现象时常发生,所导致的事故中,行人往往是最主要的受害者。目前,每死亡4个人中有3个是交通弱者,司机的死亡率占13.4%,行人和骑自行车人占死亡人数的45%。 引述美国对行人路权的保护以供借鉴:美国有13个州的法律规定,行人的路权高于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享有优先路权,而不管行人是否违反交通规则。 一条斑马线,也是一条“道德线”。此文章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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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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