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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动”了我的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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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7-17 10:07:04 作者:陈锡军 王金武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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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报不断接到江都市民的来电,反映该市江都实验小学无端剥夺学生暑假休息的正当权利,占用暑假,以对学生补课的名义上课,并收取明令禁止的费用,此举违反了教育部关于减轻学生负担的规定,学生家长对学校的这种做法感到气愤,他们纷纷要求本报关注此事,还学生一个轻松的暑假环境。 学生:暑假被无情“剥夺” 为了了解江都小学生对暑期上课的看法,7月9日,记者来到江都市中心的一家新华书店,一位正在这里看书的小学生告诉记者,他在江都城区的某小学读五年级,由于白天要上课,他只有利用放学之后的时间来看书。他说他平时就喜欢自然科学,虽然家里收藏了不少关于这方面的书籍,但还是不能得到满足,原本想利用暑假时间来“补”上一课,可没想到学校会继续要求他们上课。作为在一所重点小学上学的学生,他很不情愿地告诉记者,其实学校在平时就对他们的功课抓得很紧,而他的成绩在班上也处于中上游,他和他的同学早就盼望着暑假的到来,过一个“自由自在”的暑假,然而,这一最基本的权利却被学校无情剥夺了。 家长:被迫“同意”缴费上课 一位家住江都新区的刘姓家长告诉记者,他家小孩就在该学校上学。他对江都实验小学的这一做法感到非常不满,作为江都市规模最大的一所重点小学,而且曾经被扬州市教育局命名为“扬州市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这所学校,更应该模范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不应利用暑期上课。这位家长还告诉记者,他原本是想让小孩利用暑假去学点绘画,因为小孩平时就喜爱绘画,可没想到学校在放假时就发放了一份通知,要求学生在暑期继续到学校上课,上课形式为利用校内的网络资源,开设由扬州市名师远程教育培训中心主办的“扬州教育网”的“同步课程”,收费标准为200元。作为家长的刘先生在考虑到小孩的实际情况后,还是被迫放弃了小孩的兴趣爱好,同意小孩在暑假期间继续到学校上课,而200元的费用对于一般的家庭也是个不小的开支。 学校:教育局“返利”85% 7月12日,记者来到江都实验小学,该校的吴立才校长对此解释道,学校组织的这次暑期上课完全出于学生家长自愿,而且收费不高,因此吸引了大部分学生参加,而这一行为却严重触动了一些社会办学机构的利益。吴校长说,这些社会办学机构主要就是靠暑期办班来发财的,这与他们这种公立学校的规范办学行为产生了利益冲突,公办学校的做法无疑触犯了他们的利益,而这些利益集团或多或少牵涉到一些人的利益。 吴校长说,该校目前共有在校生3800多人,60多个班,此次暑期上课只涉及到三年级以上的学生2000多人,而且学生的上课参与率控制在70%。对于吴校长提供的这些数字,记者随即问道,如果按照该校暑期上课率控制在70%,就是全校学生都参加也只有2000多人,况且还不包括一、二年级的学生。对于记者的提问,吴校长解释道,由于该校的班级人数有多有少,多的班级达到60多人,少的只有30多人。关于收费问题,吴校长说,他们学校的暑期收费是完全按照统一标准收取的,每门课程只收取100元,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上缴到扬州市教育局。由于学校在这次暑期上课过程中提供了相应的设备,且补课是按照网上教育与教师讲解相结合的,对此,教育局将返回给该校85%的费用。而对于返还给学校85%的费用,吴校长表示将会合理使用,至于如何使用,则未加详细解释。 相同的情况同样还发生在江都仙女镇中心小学,该校校长周明亮也承认他们学校在暑期安排学生上课。周校长说,他们的收费标准相对于其他社会办学机构来说是较低的。当记者要求周校长提供一些社会办学机构的名单时,他以“容易引起矛盾”为由婉言拒绝。 教育部:暑期严禁上课 据记者了解,对于小学生暑期上课的行为,教育部早就下发过专门的通知——《关于在中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而且明令“对加重学生负担的违纪事件,一经核实,必须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于江都部分学校暑期上课的行为,本报将作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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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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