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民生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复读低龄化”引发争议

http://www.dffy.com 2006-8-1 10:54:24 作者:施为飞 来源:江苏法制报

    绿  


  前天上午,在南京大厂区南化四中校门口,记者遇到这样一对母女——汗流浃背的母亲充满关爱地看着女儿:“再读一年,很辛苦的,你想清楚没有?”身材瘦小的女儿静静地说:“不再考一次,我不甘心!”女孩今年中考没有考上理想学校,她没有选择参加补录,而是决定复读。
  近年来,复读呈现低龄化趋势。从以前的高考落榜复读、高考被非名校录取复读,到中考落榜复读、中考上不了“名校”高中的也复读,“复读”成为教育界的一个特殊现象。而且这一现象在南京也渐渐“升温”,引起了社会多方的争议。
        市场:中考复读班不乏追随者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中考复读在南京渐渐升温,因为从中考成绩公布开始,每天不断有家长询问中考复读的事宜。一位已经给孩子报名的家长告诉记者,为了让孩子以后能顺利升入大学,家里早就达成共识“非省重点不上”,“与其以后高考复读,不如现在提前复读,为孩子找一所好高中”。而正在联系启东中学的家长祁女士听说南京有“中考复读班”眼睛一亮,她告诉记者,孩子平时成绩还算不错,没想到这次连500分都没考到,想到名校择校分数又不够,考虑把她送到启东又担心无人照料,家里人为此几天没睡好觉。祁女士表示,南京有中考复读班再好不过了,虽然7000多元的复读费相对比较高昂,但只要其师资力量过硬就一定会报名。
        应届生:复读生侵害自己的权利
  高分复读让应届生紧张,反对初中生复读的人也不在少数,其中很大一部分反对的声音,来自他们的同龄人。已经从宁海中学毕业的张敏同学向记者说了这样一件事:班里去年来了一个插班的复读生,据说中考考“南外”只差了几分,于是选择复读;跟这样的学生在一个班学习,大家都觉得挺有压力的。张敏认为,高分复读生会挤占应届生的录取名额,这次中考他果然考上了“南外”;应届生与往届生一起参加中考,面对有限的录取名额,竞争的平台不对等,这是明显不公平,也是对应届生权利的侵害。
        复读学校:学生有权选择复读
  南京博亚进修学校的负责人则认为,复读“无罪”,因为学生有选择更好教育的权利。对于复读问题,他认为从政策和法律的导向来看,应该是“不限制”。因为“不限制”,是给学生更多选择机会。学生有追求接受更好的教育的权利,不能因为现在好学校少,就剥夺了学生“第二次选择”的权利。作为第一个在南京推出中考复读班的“吃螃蟹”人,博亚进修学校表示,这一块市场究竟有多大心里也没数,但是可以肯定,一定会有市场。因为在每年参加中考的学生中,总有一部分平时成绩不差但考试发挥失常的孩子,因为不上了省重点,考生和家长都相当苦恼。有的家长不惜花费数万元择校、借读,或者把孩子送到外地县中,但难免要受到名校扩招计划和家庭经济条件的制约。对于“一心只想上省重点”的考生,也许复读是一条可以考虑的途径。
        老师:复读并非唯一出路
  然而针对“中考复读生”现象,南师附中一位资深老师则表示,复读并非明智之举。这些参加复读的“初四”生,大部分是放弃了职校录取的学生。在许多家长看来,只有让孩子考上理想的高中,才能离大学更近一点;一旦上了职校,大学的梦想就完全破灭了。所以,一定要不惜代价让孩子上好高中,将来才能上好大学;但家长有没有想过,若复读一年后,还是考不上理想的学校,学生和家长能否接受得了这一结果呢?况且现在的职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并不比一些大学生差。
        教育部门:没禁止也不支持
  针对复读班的现象,教育部门一直持反对态度。南京市招办在每年的录取工作中,都会呼吁考生“不要轻易放弃上大学的机会!”省教育厅在几年前就曾经发出通知:公办学校禁办高考复读班。而对于中考复读,由于是新出现的现象,南京市教育局并没有明文禁止,但也并不表示支持。记者在南京市教育局中考处了解到,对于往届生参加中考,他们也没有过多的限制,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只要往届生不超过18岁,就可以报名参加中考,其与户籍所在区的应届考生的报考范围一致,即同样可以报考提前批录取或第一批录取的重点高中。
  南京一位职校的校长则非常担忧地指出,如果许多优秀的高中落榜生都选择复读,那么职业教育还怎能招到优质生源,怎能培养出优秀人才


  查看施为飞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教育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徐融

相关文章

 

· “贵族学校”怎么说停就停了? (2008-7-31 10:23:30)
· 交款人身亡后18万元教育储备金归谁 (2008-7-22 17:03:32)
· 高考零分作文《作文与嫖妓》的作者李坚开博 (2008-7-18 16:30:42)
· 我和孩子的──故事 (2008-6-27 18:59:07)
· 法学教育供给与司法职业需求的不对称及其校正 (2008-6-11 13:37:40)
· 让法学院成为社会精英的摇篮 (2008-6-7 17:57:17)
· 读最有用的书 找最适合的工作──寄语中国法律未来之星 (2008-1-27 15:19:57)
· 从“日本小孩寒冬赤膊锻炼”说起 (2008-1-23 21:27:00)


上一篇:教育局“搭台” 旅行社“唱戏” (2006-7-31 10:40:59)
下一篇:男方精神分裂女方收入低 非婚生女该谁抚养 (2006-8-4 19:14:58)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