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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歌引发手机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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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9-28 7:19:32 作者:孙兴旺 黄立威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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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不慎,新买手机轻信借听他人,一去不复返。无奈报警,手机变欠条,崔要不成惹官司。9月27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诉裁庭民事法官通过法律逻辑推理快速判断出案情真相,成功调结该起案情奇特的返还财物纠纷案,促成原告韩某与被告王某达成协议,由王某一次性给付韩某2200元以了结手机之争。
歌厅“K”歌,手机遇到“鬼”
原告韩某与被告王某均系20岁左右的社会无业青年,原本并不相识。2006年7月30日,韩某应朋友施某之邀到市区某家KTV娱乐城唱歌,一同去的还有韩某并不熟悉的施某的几个朋友。期间韩某手机突然响起并接听,电话里一个自称是其朋友的人叫他把手机借给同包间的王某听电话。韩某认为王某既然是施某介绍的朋友,应当信任,遂将自己刚买的新款诺基亚手机递给了王某。王某拿了手机后称包厢里太吵,走出包厢接听。过了好一阵,还不见王某回来,韩某心疼新手机,决定出去寻找王某。找到时,王某却称手机已被其他人拿走。
气愤报警,索要成白条
事发第二天,韩某觉得王某存心想侵占自己的新手机,故向警方报案。警方调查了解后,认为属于民事纠纷。经协调,王某向韩某出具欠条,许诺2006年9月16日前归还同款手机,同时将一只阿尔卡特手机交韩某暂用,另施某也为王某提供了担保。
可是欠条约定到期后,王某却不提归还手机的事。气愤之极,韩某决定到法院讨个说法。在法庭上,王某拿出欠条复印件并辩称韩某起诉前来找他要过手机,其已当场给了韩某手机款2800元,但等韩某走后自己才发现是韩某给的是欠条复印件。韩某凭着因自己失误未收回的欠条原件要求归还手机,属于欺诈行为。
法官巧断,真相浮出水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双方各执一辞,真相一时难以辨别。遂围绕王某是否已经给过韩某钱款展开调查。二者必有一人说谎,要弄清事实,必须先确定谁在撒谎。为能短时间内解决好双方的纷争,法官一方面向当事人宣传法律,讲明说谎和作伪证的严重后果,示明法庭可以通过使用测谎等技术手段并结合其他证据查明真相,对当事人实施心理攻势;另一方面对双方对质过程中说话内容进行逻辑判断,查找案情破绽。通过辨析,法官认为被告王某陈述的可疑性较大。遂诘问王某,一,韩某追讨的是手机,其为何愿给付现金2800元,且该款手机目前市场价已降到了2200多元,为何要多给钱而不还手机?二、双方当时已经有矛盾,为何在其给付2800元后,不立即要回自己的阿尔卡特手机?三、付款后索回欠条原件是交易基本常识,因何未能注意?面对法官的提问,王某自觉不能自圆其说,回答时吞吞吐吐。
鉴于王某的心理防线已经松动,法官趁热打铁,明确告知王某弄虚作假的严重法律后果,指明其无合法理由长期占用韩某手机财产的违法性,如果继续违法行为,将涉嫌构成故意侵占,若等到下次正式开庭,一切都将查个水落石出,并公之于众,后悔就来不及了。王某心理防线渐渐动摇,最终请求法庭不要追究其责任,同意立即一次性给付韩某2200多元抵作归还手机,并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该案的成功调解,致使当事人间的矛盾得到了及时化解,避免了案件性质转化的不良后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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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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