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银行卡泄密 工友窃款获刑 |
|
| http://www.dffy.com 2006-10-9 7:39:55 作者:吴燕燕 谭成德 来源:东方法眼 |
|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
| |
|
|
|
10月8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谢某罚金6000元。
谢某与刘某是同事,平日关系很好,刘某甚至将银行卡密码都告诉了谢某。2006年7月4日13时许,谢某见刘某像往常一样随手将提包放入工厂车间133号柜后,一时心生贪念,乘隙窃得包内银行卡一张。盗得卡后,谢某又以事先知晓的密码,从银行取走人民币3000元。
窃得钱财后,谢某顿生悔意,将赃款全部退还给刘某,并主动到海安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谢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查看吴燕燕 谭成德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盗窃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
|
编辑:李富金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