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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女亮出处女证 诉请离婚获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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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10-19 18:30:11 作者:卢才德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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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横县的赵美(女)与梁正结婚4年后,妻子提出离婚,并当庭出示处女膜完整的医院证明。近日,横县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2002年9月底,赵美与梁正经人介绍相识,两人相识不到10天就于同年10月登记结婚。新婚之夜,赵美没能等来心仪已久的“第一次”,当时,赵美想可能是丈夫筹办婚礼太累了,没有把这放在心上,可是,接下来的几天,梁正对性生活毫无兴趣,连碰都不碰赵美一下。令赵美甚是苦恼。于是赵美选择了外出打工,期间,赵美与梁正断断续续生活了一段时间,但双方均没有发生过性关系,梁正亦已认可。赵美为此到当地司法办反映,要求离婚,但梁正不同意离婚。无奈之下,赵美将丈夫告上了法院,要求离婚。
在法庭上,赵美拿出了一份医院的证明书,气愤地说:“我还是个处女。”她说;“结婚后和梁正一直没有发生过性关系,虽然多次向丈夫表示要求过性生活,但丈夫总是无动于衷,名为夫妻,但形如兄妹,刚开始,我以为他心理上有问题,后来才知道他没有性功能,又不作治疗。我没有办法只好与他分居外出打工。”所以坚决要求离婚,重新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对于赵美称自己无性功能,梁正并不认同。他说赵美不想过早的要孩子,所以才没有与赵美过性生活,梁正也不示弱,拿出一份广西医科大的检验报告,证明自己精子正常,有生育能力。而赵美则反驳说:“即使精子正常,但无性功能也枉然。”最后,梁正希望赵美再给他半年时间作治疗,以观后效,若再不行,再离婚也不迟。但赵美不同意。
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正不能进行正常的夫妻生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赵美提出离婚应予支持,遂作出前述判决。(文中的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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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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