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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心:利用中介冒领被同事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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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11-2 20:20:46 作者:徐志明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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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某制钢有限公司职工顾某发财心切,竟将目光瞄向同事的公积金帐户,利用中介的特殊服务,成功冒领了他人的公积金,11月2日被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05年7月,顾某在南通某制钢有限公司冒用同事秦某的工号,开领公积金申请单一份,后在秦某的宿舍内窃得其身份证,并将秦某的身份证及公积金申请单交给南通市崇川区某中介服务社,委托该社从秦某的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同月28日,中介服务社用顾某提供的秦某的身份证及公积金申请单从中国建设银行秦某的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了人民币9000元。29日,顾某在支付了900元的中介费后,从中介服务社取走人民币9000元。案发后,赃款被如数追缴,发还秦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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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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