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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文登:黑心窑场强迫工人劳动被端掉

http://www.dffy.com 2006-11-17 21:05:29 作者:王秀琴 于莉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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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6日,山东省文登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宣判了一起强迫职工劳动犯罪案件,于永芳(女)、王会亮等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并处10000至20000元不等的罚金。

  2005年,安徽籍的李更新承包了文登市东泉建材厂(原姜家窑窑场),与被告人于永芳共同管理该厂,2006年2月份他们通过中介公司招收了一批外来民工,采用扣押工人的证件及通讯工具、延长劳动时间、克扣工资并指使民工王会亮、张涛等人殴打、看管等手段限制工人人身自由,强迫工人进行劳动,情节严重。工人不堪忍受,纷纷逃离。6月28日,文登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报案后迅速出警,当场将犯罪嫌疑人于永芳、王会亮、张涛等抓获,并解救受害工人50余名。犯罪嫌疑人李更新在逃。

  

  

  文登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永芳、王会亮、张涛强迫职工劳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根据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判处被告人于永芳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王会亮、张涛分别判处拘役六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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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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