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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背”不成 怒抢洗头女

http://www.dffy.com 2006-11-28 14:06:23 作者:钱徐宁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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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1月24日,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池某因欲与一洗头女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强行抢走该女财物,被港闸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被告人池某来自邳州,一直在南通打工。今年8月5日子夜,四处游荡的池某巧遇在洗头房工作的王女。二人搭讪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谈妥王女为池某“敲背”,池某当场付给王女40元“敲背”款。随后二人一起来到一处僻静的小巷深处,在树荫下,王女为池某进行了手淫。池某一时兴起,便要与王女发生性关系。王女以先前说好只是敲背(按摩),不是“敲大背”(发生性关系)为由一口回绝。恼怒的池某卡住王女的脖子按在墙上,索要“敲背”款,害怕的王女将40元钱还给了池某。深感上当受骗的池某越想越生气,瞥见王女手上拿着一个塑料袋,便产生了“抢她的东西出口恶气”的想法,随即又用手卡住王女的脖子,抢过塑料袋溜之大吉。王女遭抢后,不敢声张,悄悄尾随了池某一阵,眼看无法追上,这才报警。逃跑途中的池某遇到正在巡逻的民警,民警发现池某的装束和截获的塑料袋中现金等物品与王女报案描述一致,当即将池抓获。法庭上,池某对自己一时冲动,犯下抢劫罪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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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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