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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模式疑难何在?

http://www.dffy.com 2007-2-7 10:18:37 作者:宋世明 来源: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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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是真正的全省首家?

  留心新闻的人可能会发现,其实,江苏有两个“首家”医患纠纷调解民间机构。一家叫江苏民康医患纠纷法律咨询服务所,一家就是本报昨日报道的苏州和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

  2005年1月6日新华社报道:江苏省首家专职医患纠纷调解机构正式开始运行。江苏民康医患纠纷法律咨询服务所的负责人介绍说,该机构是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和省司法厅的批复成立的。这个专职的医患纠纷调解机构主要针对患者一方。

  该机构的宣传网页上有这样的话:

  向委托人分析案情并提供《调解状》、《诉讼状》、《律师辩护词》、《上访状》等有关资料,协助委托人完满解决医疗纠纷,找回损失,打赢官司,获得经济赔偿。

  对比这两个“首家”调解机构,可以明显看出各自的定位来。

  “准确地讲,苏州和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是江苏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民间中介机构”,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的马处长这样定义。

  “在医患发生纠纷时,由于双方缺乏信任,很难达成共识。调解中心作为非当事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调解,能够得到当事双方的认可并接受。正是出于这种定位,调解中心才能够发挥其缓冲和促调的功能,才能在现行的方法之外,搭建一个新的平台。”马处长说。

  “把调解中心归属到医院、卫生局?还是保险公司?我看谁都不该算,只能是一个民间中立机构。因此,调解中心不能评价谁对谁错,那是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要做的事。对于医患双方来说,急需解决的是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为他们找到一个对话的平台。”该局财务规划处的陈兴保处长这样认为。

  调解中心到底是什么身份?

  然而记者发现,调解中心虽然不归于哪一方,可是事实上,却无法不与各方有着密切的关系。

  目前,该中心共有工作人员5名,除一名兼职律师外,其余人员都来自医疗卫生系统。中心的主任就是卫生部门的退休人员,而中心的办公用房一直由保险公司提供。中心的调解对象原则上就是参加保险的医院和他们的患者。

  这种藕断丝连的关系也给中心的工作带来了一些不便,按照中心的操作流程,一般性的纠纷由调解员直接调解,复杂的专业性过强的纠纷就需要咨询相关专家。中心原本打算成立医疗专家库的,可是一盘点才发现,这些成员与给患者做医疗鉴定的专家大多重合,这样的专家库当然会引发患者一方的不信任。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他们正打算采取自愿报名、扩大范围等方法重组专家库。

  对此,陈兴保处长也坦告,中心的身份目前确实还不好清晰地界定,因为,作为一家民间的调解机构,它在法律法规上没有相应的定位,在工作模式上也没有强制性,要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还要各方不断地探索。

  调解中心能免费多久?

  中心谁都不归属,但是又要免费服务,最直接最现实的影响就是:中心运营的经费谁埋单?

  “说实话,我们一边为别人调解纠纷,一边嘀咕自己的工资谁来发。”

  接受记者采访时,调解中心的王明侠主任坦诚地向记者说出了这样的话。办公经费问题曾经让她担心了很长一段时间。

  其实,苏州成立该中心时,并非没有想到资金这个大问题。按照当初的设想,这个经费是由保险公司来出的。

  医院参加医疗责任险,保险公司从保费中拿出一部分维持调解中心的运营。调解中心负责调解所有参保医院与患者发生的医疗纠纷,保险公司再根据调解达成的协议进行理赔。

  调解中心有了经费,患者获得了赔偿或者维护了权益,保险公司得到了保费,医院和医生从头疼的纠纷中脱身,转嫁了风险,政府促进了和谐。最终形成了良性循环。这才是调解中心成立的初衷,也是苏州解决医患纠纷的理想模式。

  上述的思路并非苏州首创,而是受北京等地的做法启发的。

  2005年1月,北京出现了一家叫北京卫生法研究会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机构,这是一家全国首创的第一种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和医疗过失防范的卫生法律服务机构。该中心受保险公司委托,为参保医院搭建处理医疗纠纷的新平台。上述的工作思路就是发源于此。

  2月5日,记者采访了北京的这家机构。其工作人员一听说和协中心,就表示苏州有关部门确实去他们那里参观考察过。

  而目前的状况是,苏州和协调解中心运营一段时间后,原定由保险公司支付的经费出现了困难。据记者了解,让王明侠担心的工资等问题的确让她们紧张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年初才拨下来。有关部门对记者的解释是,经费的来源是“多方筹措”。

  一位负责同志也毫不讳言,经费问题没有预期的理想,所以她在采访中也一直回避这个问题。

  调解中心要到医院“拉客”?

  2月3日,记者来到了位于苏州园林路的和协调解中心,现场体验中心的情况。出乎意料的是,中心并没有围堵着大批的患者或者家属,更没有想像中的火爆场面。中心门口挂着一块牌子,玻璃门上印着宣传语:自愿平等 沟通协调。

  “能到中心来的患者和家属都是想解决问题的,他们一般都很善良的,堵门打人的大多数是职业医闹干的事情。我们这里受理的案件没有你们想像的那么多。毕竟,我们总共才5个工作人员,目前上班的只有两个。”王明侠主任解答了记者的疑惑。

  记者看到,中心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指南,在调解方法上,有面对面、背靠背、电话交叉询问等多种形式。在谈话技巧上,多耐心细致地讲解,多同情患者,多请教专家等等。

  “快的半小时就可以调结了,慢的要好几个月。看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如果调解成功了,双方就签定协议书。接着就进入理赔了。”

  调解中心成立半年了,医院和患者对这个新生事物又是什么态度呢?

  “我们中心刚成立,就有三件纠纷申请调解,半年下来,103件基本上都有了较好的结果。刚成立的时候,有几家医院拒绝到中心来调解,的确是不友好的,他们以为我们是和医院对着干的,后来慢慢发现我们工作认真负责,立场也很中立,最终也是为医患双方好的,也就逐渐支持我们的工作了。”

  然而,进一步了解后,记者也发现,王明侠所在的中心也有着不少的烦恼。

  一个就是上述的经费问题,另一个是中心目前的工作比较尴尬。

  由于中心的调解原则是双方自愿,那么,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纠纷就不会引导到中心来。

  记者采访了苏州市的几家医院,大多数对到中心解决纠纷闪烁其词。可以说,医院不愿意主动提供纠纷给中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有了纠纷,许多医院习惯于自己解决,而且长期以来,他们也都有这样的部门专门对付医患纠纷的。有些医院还进驻了警务室,这让医院感觉胆子壮了,不需要中心来疏导纠纷。再加上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医院还没有养成有纠纷找中心的理念。而保险公司对医院与患者自行达成的赔偿协议也认可,这就让中心的地位很尴尬。”王主任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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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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