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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叔借侄儿邮政储蓄帐户打款 侄儿恶意占有不给被判决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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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4-9 7:31:24 作者:李东欧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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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湖北省竹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甲返还徐乙现金1万元及利息并负担本案诉讼费。
徐甲系徐乙侄儿,2005年11月1日,徐乙向远在江苏江阴的妹夫借款1万元,因徐乙没有帐户,便借用徐甲的邮政储蓄帐户,徐甲同意借用并告知了卡号,当日,徐乙妹夫将1万元现金汇入此帐户上,款到后,徐乙要求徐甲将款取出交付给他,但徐甲以种种理由拒绝,故徐乙将徐甲告上法庭。
竹溪县法院认为,徐乙借用徐甲的帐号经过徐甲同意,1万元款到帐后应归徐乙所有,徐甲拒不给付构成对徐乙财产的侵权,应予以返还并赔偿利息,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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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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