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民生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招生骗子自揭“高招”欺诈黑幕

http://www.dffy.com 2007-6-11 16:43:28 作者:张有义 来源:江苏法制报

    绿  


  核心提示

  每年高考前后,一些不法分子就开始打着各种旗号,或冒充高校招生人员、招生办工作人员,或自称与高校领导、招生办领导有密切关系,进行招生诈骗。但不管其以什么面目出现,其目的只有一个——骗取钱财!本期特刊登相关案例及检察官提示,提醒考生家长关注。

  曾保国(化名)现在东北的一处监狱服刑,他在给本报记者来信中写道:“我骗了很多学生和家长,现在很后悔。早就想把我见不得阳光的事情,全部说出来。”

  去年,他因为诈骗罪,被判入狱五年。

  契  机

  曾保国出生在辽宁一个闭塞的村落,家境贫寒。1997年,在湖北一所大学毕业后,为了面子,他对家里谎称自己在武汉某机关单位工作,并且很快会得到提拔重用。其实,当时因为工作难找,他正在为了生计发愁。

  2002年8月中旬,曾保国的父亲打来电话,说有一个远房亲戚家的孩子,高考不太理想,想让他帮帮忙。曾保国一口拒绝了这件事。

  当天晚上,他与一位湖北当地的朋友吃饭时讲起这件事。没想到,那位朋友竟然详细询问起有关情况,比如考了多少分,家里的经济状况等。“你能办?”曾保国将信将疑地问。“我倒是有些关系,问题应该不大,我先帮你打听打听。”朋友略加思索后回答。

  过了几天,朋友来电话,让曾保国问问亲戚,是否愿意上某某大学,但是需要一些花销。“需要多少?”“大概3万元吧。“曾保国放下电话琢磨,”要是真能办成,一方面家里人会说自己在外面混得不错,另一方面……”

  随后,曾保国通知亲戚:“上大学没有问题,但办事的人需要4万块钱打点。”亲戚二话没说,第二天就把4万元打到了曾保国的账户上。

  “这么容易就得到了1万元,那可是自己将近半年的工资啊。“曾保国开始想入非非。

  在交接钱款的时候,朋友神秘地告诉他:“以后要有上学的事情,尽管找我。”

  发  展

  亲戚的孩子最后如愿上了大学,虽然那所大学不很正规,更没有名气。

  随后,又有几个老家的人找到曾保国。但当时,高考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曾保国没有了把握。然而,朋友仍然信心十足地说:“没有问题。”

  事情办的基本还算顺利,曾保国从中获取了不菲的收入。

  其实,这不仅让曾保国获得了经济收入,在他的老家,他的名气也因此一日千丈,甚至被人吹嘘成为某地教育局长。

  名利双收的曾保国更加坚定了从事这个“行业”的信心。似乎不经意间,在其他亲戚、朋友面前,曾保国总会对自己这段辉煌经历大加渲染。

  朋友也“很够意思”,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先后向他介绍了诸多关系,有“教育局副局长”,有“某招生办副主任”,也有“某大学学生处主任”。隔三差五,曾保国就要约上这些人消费一番。

  曾保国说,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明年打铺垫。和这些人交往过程中,曾保国学到了很多“业内”的“技巧”:

  如招生工作中有按120%比例投档的规定,比如某校某专业在某地有10个招生指标,当地高招部门就按填报该校该专业志愿考生的考分从高到低排出前12名投档,该校因为多出20%的选择权,既可以只挑前10名,也可以挑后2名。在这种情况下,就得靠关系了。

  再比如,部分地方对社会力量投资的二级院校的鼓励性措施:“点招”。即在达到录取分数线或者差几分的情况下,由投资方“点招”一定的录取名额,以解决对学校发展作出贡献者的孩子、亲戚的入学问题。

  还有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补录”、“增招”等做法,即在高招工作“尘埃落定”的时候,还会出现增加招生指标的现象……

  对于这些,曾保国都熟记在心。

  堕  落

  果然,第二年有更多的人找到了曾保国,他的活动范围也不仅仅局限在武汉。哪里有“业务”,他就出现在哪里,名义是“招生考察”。

  但一番周折之后,朋友告诉他,现在难度越来越大。国家开始实施高校招生的“阳光工程”,全部在网上进行,而且“空子”越来越少。

  曾保国不免有些灰心丧气,但他不愿意看到到手的肥肉,就这么消失。

  此时,他已经辞去了原来的工作,一心一意地干起这个行当。

  在2003年至2004年两年间,曾保国基本没能做成什么“买卖”。对于那些交了钱的亲戚朋友,他采取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的方式,有的被他弄到一些不景气的民办大学,有的被弄到业余电大,甚至有些去了所谓全日制远程教育中心。

  曾保国的“威信”开始逐渐降低。

  2005年5月份,他的通讯录上多了一位“某大学招生办主任”。这位“主任”公然对他说:“我有很多‘计划外招生’名额,你甚至可以成立一家公司去运作。”

  “如果不够分数线,花钱买计划外招生指标,同样可以上大学。”这句话在曾保国不厌其烦的鼓噪之下,成为很多学生和家长的“救命稻草”。

  随后,他加盟了一家教育咨询公司。按照这家公司的明码标价,上军校每人9万元,读普通大学每人11万元,读重点大学每人20万元。他的“业务范围”先后扩展到河南、陕西、山西、湖南等地。如同传销一样,他自己的“业务人员”最多时候竟然有几十人。

  钱越聚越多,他也如约将“录取通知书”发放到每个学生手里。

  但是,等在这些学生前面的是痛苦的假象,他们一人也没有被录取。等在曾保国前面的是锃亮的手铐和五年的高墙生活。



  查看张有义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高考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徐融

相关文章

 

· 江苏高校法学院系招生情况独家披露 (2008-6-26 8:22:45)
· 高考,远去的神圣──评安徽砀山替考系团伙案 (2007-6-21 8:12:08)
· 高考“涉法”题逐年增多 (2007-6-11 16:44:14)
· “有偿查分”急需公益诉讼来遏制 (2005-7-5 9:42:48)
· “看门大爷”为何能骗高考生 (2005-7-2 17:05:38)
· 担忧炒作下的高考“状元” (2005-7-2 17:03:45)
· 落榜生制造高考内招骗局 (2005-6-17 10:13:32)
· 丰县农民冒充高考内招人员狂骗15万 (2005-6-15 8:59:31)


上一篇:变形拖拉机违规载人 颠落乘客殒命 (2007-6-10 17:07:18)
下一篇:高考“涉法”题逐年增多 (2007-6-11 16:44:14)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