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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涉法”题逐年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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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6-11 16:44:14 作者:朱浩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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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在2007年全国高考结束后第一时间,根据南京市第十三中学考生张赛君等同学的回忆,记者整理分析了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政治(江苏卷)涉及“法制类”部分试题。据初步统计,单项选择有1道2分题,考到人民代表的义务;简答题有1道9分题,要求考生根据《宪法》赋予公民监督权这一事实,简答国家赋予公民监督权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公民如何正确行使监督权;辨析题有1道5分题,要求辨析我省如何制定相关法规,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产品知识产权。第39题探究题占19分,该题以2006年8月北京烤肠小摊贩持刀扎死海淀区城管副大队长的新闻事实为背景,要求考生借鉴韩国小商贩市场和巴黎“跳蚤市场”的成功管理经验,谈谈中国在城市行政执法管理中,怎样化解城管和小摊贩之间的矛盾。以上4题共计35分,约占总分150分的24%。
南京市教学研究室陈宗杰研究员认为,今年高考政治涉及公民监督权的简答题,与1945年毛泽东与黄炎培先生著名的“窑洞对话”这一史实有关。1945年,黄炎培先生在延安窑洞引用历史典故问毛泽东,共产党的政权能否找到一个办法,跳出历史上的“周期率”,即一党、一国、一政权“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毛泽东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了办法,那就是“人民民主的监督”。而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更是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江苏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蒋秋明研究员则认为,高考题历来有社会导向作用。第39题探究题正好回应了依法治国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这一时代趋势。高中生即将踏入社会,他们接受法制教育,学会尊重别人,平等待人,这样对他们今后在社会上的成长大有帮助。他认为,这道题还提醒政府有关部门,城市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时,要兼顾老百姓的正当权益和个人利益,如果行政管理完全不考虑个人利益,在具体执法时肯定会有粗暴行为,这样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他认为,公共利益并不一定大于个人利益,答案并不是非此即彼,解决两者矛盾的办法其实有很多种。
这几年的高考政治试卷,涉及“法制类”的高分试题都是围绕着社会热点问题展开的。为此,记者将2005年、2006年、2007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政治(江苏卷)”涉及“法制类”试题情况(具体见附表)作了一个简单统计,得到的结果是:2005年涉及“法制类”试题有5题19分,约占总分150分的13%;其中一道10分的辨析题,要求考生辨析自由地表达政治意愿是公民的政治自由。2006年涉及“法制类”试题有8题36分,占总分150分的24%。其中一道9分的简答题,要求考生简析中学生向公安机关举报网站登载不良信息,另一道10分的辨析题,要求考生辨析“开门立法”就是人民群众立法。
南京晓庄师范学院法政学院院长丁萍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近三年来,高考政治试卷“法制类”试题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正反映了这一时代特征。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成为一名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基本条件。现在,全社会都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的培养教育,我省2004年7月颁布的《法治江苏建设纲要》也提出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使之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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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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