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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身份证不能证明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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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9-25 20:45:56 作者:杨卫东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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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大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奇异的离婚案件,原告小芬因为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起诉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完全不一样,被告左某未到庭,无证据证明与左某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小芬与起诉的小芬是否是同一人,法院认为原告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裁定驳回了小芬的起诉。
原告小芬2007年7月3日到大足县法院起诉请求与被告左某离婚,但据以提出离婚的结婚证上所载小芬的身份证号码为51023074×××××××,而起诉时所持身份证号码为5102301968××××××××。
原告小芬在庭审中解释称,现在起诉所持的身份证号码为其堂姐的身份证号码,原来用以办理结婚证的身份证才是自己的。因为被告左某未到庭,不能印证小芬的说法。小芬又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
法院审理认为,小芬现无证据证明自己与结婚证上载明的和左某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小芬是同一人,因此,小芬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起诉的条件。于是,法院裁定驳回了小芬的起诉。
法官友情提醒:小小的居民身份证,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对加强国家的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方便公民从事各种社会活动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居民身份证法,于2004年1月1日正式施行。如果不能正确的使用身份证,也会像小芬一样在一些时候居然不能证明清楚自己的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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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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