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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劝架不当 赔偿三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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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12-3 19:33:54 作者:周从华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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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涟水县人民法院就一起因劝架不当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判决,一审判决被告王某某父子赔偿原告人民币三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王某某与汪某某系同村邻居,且一向没有矛盾。2007年7月9日中午,汪某某酒后和妻子为琐事在家中争吵。被告王某某在去商店买烟时路过,见状便上前劝说。在劝架过程中,因王某某用语不当,与汪某某发生吵骂。在王某某离开后,汪某某跟在后面漫骂,再次发生争吵后并致汪某某被打。在“110”民警对双方作了调处后,汪某某又睡到王某某家门口地上。汪某某被人劝回后,乘家人不注意,在喝农药后又向王某某家走去,中途摔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汪某某亲属遂以王某某父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法院认为,汪某某的自杀,是其精神受刺激致情绪失控所造成的。汪某某未能很好地控制自身情绪,系其自杀的直接原因,汪某某应对自己的死亡负主要责任,而被告与汪某某吵架且对其殴打与汪某某家人疏于照料是其自杀的间接原因。两被告存有过错,应负一定的责任。遂依法判决两被告赔偿汪某某亲属人民币30000元,并承担了部分诉讼费用。目前本案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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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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