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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冒充大款骗财骗色 痴情女相识4天被骗25万

http://www.dffy.com 2008-4-30 15:29:38 作者:张美芳 李育平 来源:东方法眼

    绿  

  在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很多人在钱财、感情面前失去了方向。有个年到不惑的女士认识了一个冒充大款的诈骗犯,仅4天,就被骗了25万元。4月30日,江苏海门市人民法院对该诈骗案依法进行宣判:被告人赫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赫某今年42岁,初中文化,无业,系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朱某今年也是42岁,出生在黑龙江省铁力市,高中文化,无业,现居住在江苏省常州市。两人是好朋友,赫某经常到常州找朱某玩。

  去年10月,赫某又到常州找到朱某,说到海门骗点钱用用。10月29日,他们以表兄弟相称在海门一个舞厅玩,赫某以“程连顺”的名义故意搭识了被害人小雨。小雨在赫某百般恭维、甜言蜜语的攻势下,一下子失去了方向,坠入了爱河。在接下来的两天里,赫某和朱某故意在小雨面前出示了假欠条、假币,显示赫某持有巨额财产。赫某又约小雨到咖啡厅聊天,让朱某在外面打电话给赫某,“商谈”做生意的事情,赫某还故意把谈话的内容给小雨听到。至此,小雨对这个东北大老板更深信不疑。赫某信誓旦旦地对小雨说一定要和她谈恋爱,并且要共同买房子作为家,他出40万,让小雨出25万,房子的产权登记在小雨名下。小雨认为东北人就是率直,也就不假思索的答应了。11月1日,赫某和朱某到一个房屋中介所看了房子,并以假身份证“程连顺”的名义在购房委托书上签了名字。第二天,两人带小雨去看房,小雨对此房很满意,当即将25万元现金给赫某交房款。赫某拿钱后,没有交房款,自己拿了16万元,分给朱某9万元,随即他们带着钱逃之夭夭了。

  当沉浸在爱情美梦中的小雨再打赫某电话时,却怎么也打不通了,方知爱情、房屋都是骗局。案发后,两人在江苏太仓被抓获。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赫某、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赫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朱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赫某、朱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均较好,且退清了全部赃款,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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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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